昨天上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自今日7时至2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这是本市今冬第二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今天7时至12月22日24时,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其中,今天单号出行,限行时间为7时至24时,明天起三天,限行时间为3时至24时,限行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
昨天,本市再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间为今天7时至12月22日24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仍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根据通告,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全天停驶80%。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另外,2015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2月19日、20日(周六、周日)进行。交管部门将安排专项维护保障警力,做好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在此提示广大考生: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提早出门、带齐考试用具。特别提示自驾车出行的考生注意单双号限行措施,规范停车。
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不受单双号限行的机动车
2
公共电汽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
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
纯电动载客汽车,持有残疾人通行证的小型客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且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
限行日历
12月19日(周六)
限行尾号 双号
限行时间限行范围7至24时全市
12月20日(周日)
限行尾号 单号
限行时间限行范围3至24时全市
12月21日(周一)
限行尾号 双号
限行时间限行范围3至24时全市
12月22日(周二)
限行尾号 单号
限行时间限行范围3至24时全市
提醒:与平时尾号轮换措施不同,红色预警期间,限行范围是北京市政区域内,并非以五环为界。对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行为,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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