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综述
通讯员 丁小平 吴平生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2014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着力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出了一套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组合拳”,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把握改革走向,蹄疾步稳推进
找准方向才会走对路子,吃透精神方能胸有成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尤其需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精神,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节奏和力度。
深化学习明方向、强自觉。中央和省委每一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都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确保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2013年11月25日,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14年2月13日,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改革要始终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核心要求。自2014年3月10日以来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7次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制度改革,4次举办省市县组织部长专题学习研讨班。同时,编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文件资料汇编》,组织相关单位和组工干部学习,力求吃透“上情”,把准改革方向,增强改革自觉。
加强谋划理思路、定任务。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我省聚焦重要领域、突出关键环节,及时研究制定了我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4个方面29项改革任务,清晰描绘出了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施工图”。两年来,坚持每年制定改革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改革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改革清单,明确改什么、怎么改、谁牵头、谁落实、成果如何体现、节奏如何把握,做到了改革措施能落实、责任明晰可追究、时间进度可掌控。
健全机制抓实施、促落实。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规则》,设置党的宏观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部门职能规范制度、公务员管理制度9个改革推进小组,聘请兰州大学、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等4个单位和10名专家学者成立党建制度改革智库。两年来,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老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军区等15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党建制度改革有力有效进行。省委组织部成立联络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严把前期调研、制度论证、审核审议、宣传解读、跟踪问效等五道“关口”,确保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见效一个,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聚焦改革主题,聚力发展大局
准确把握大局、自觉服务大局,是党建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两年来,我省党建制度改革按照视野要宽、切口要小、精度要高的原则,始终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始终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来展开。
——强化考核传导管党治党责任。改进完善党建政绩考核机制,将市州、省直部门、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建考核指标权重分别提高到15%、23%、20%、10%,把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促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和主责主业。完善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党委书记逐层分级进行了述职评议考核,并指导市、县、乡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整改台账“三单一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逐级落实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多管齐下保障精准扶贫大局。推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制度,统筹整合省市县乡下派的2.7万名各类挂职任职干部,组成6220个帮扶工作队,常驻贫困村脱岗开展扶贫工作,形成精准扶贫“大合唱”。继2013年选派2234名年轻干部任贫困村和后进村第一书记之后,2015年又启动“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从省市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109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第一书记”,做到了贫困村干部帮扶全覆盖。同时,配套制定《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等,确保干部到基层既丰富经历又提升能力,既历练心态又激发状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出台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将脱贫“摘帽”绩效与政绩考评挂钩,对提前“摘帽”的县乡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进一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战场。不断推出真招实策,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量进一步凝聚,成效进一步显现。
——创新机制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着眼化解我省发展瓶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等文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索实行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先后两次从中国人民银行等22家省内外金融机构引进181名优秀金融人才来甘挂职,与科技部、教育部及中科院等单位和科研机构合作,引进20名科技挂职人才,引进18名“两院”院士作为“特聘科技专家”开展柔性帮扶工作,实现了金融人才和科技人才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覆盖。目前,这些人才正在逐步释放出越来越强大的效应。灵活的引才用才机制,推动人才“洼地效应”“磁场效应”加快形成。近两年来,全省共引进各类人才2.7万多人。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难点破题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盯住难啃的“硬骨头”真刀真枪改,力求每一个改革议题都由“问题”来决定,每一项制度成果都能解决一个问题。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改革难题,攥指成拳,合力攻坚。翻开两年来党建制度改革“大事记”,已完成改革任务73项,出台制度成果82个,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创新领先,多项经验做法在中组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实行逢提必下。针对一些年轻干部经历单一、了解基层不够、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制定出台《干部“逢提必下”实施方案》《关于立足实践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意见》,规定年龄50岁以下、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省市机关干部,提拔前后都要安排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近两年,从省直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属国有企业选派116名副厅级、正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等,安排到58个贫困县担任党政副职;分两批选派400多名省市县机关“80后”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
——推进能上能下。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我省较早制定了《实施细则》。特别是抓住干部“下”这个突破口,进一步细化了“下”的6种渠道和情形,建立了调整处置机制、督查反馈和责任追究等5个落实机制。《实施细则》出台后,除到龄免职(退休)外,通过问责追究、不胜任调整等方式,全省调整下来干部255名。迅速的行动、务实的制度、有力的执行,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我省的做法在全国省市组织部长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
——推动岗位交流。针对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关键岗位任职产生职务风险、干部活力不足等问题,出台了《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细化明确了重点岗位的范围、交流的期限、方式等内容,对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组织部门、公检法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与群众打交道多、与项目打交道多、与资金打交道多的部门负责人,加大交流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共交流重点岗位县处级干部1639人,其中省直单位740人、市州899人。
——深化谈心谈话。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针对日常管理不及时、不深入等问题,出台《省管干部谈话办法》,明确了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告诫整改、鼓励鞭策等4种谈话的情形,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提醒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5年,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约谈干部101人次,省级领导同志共谈话约谈干部795人次,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共谈话约谈干部533人次,市州主要领导及其纪委、组织部门谈话约谈干部7138人次,达到了沟通思想、掌握动态、提醒扯袖的目的。
——完善选任机制。从严抓程序规范、严控关键环节入手,制定《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省管干部任免规程》《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约谈办法》《改进和完善省直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省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建强基层组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针对各领域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在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实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倒排整顿制度,排查出341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一支部一对策”方式,使99.6%的党组织得到整顿提升。针对藏区党建工作实际,专门制定《甘肃省藏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藏区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实施方案》《2015—2018年藏汉“双语”干部培训实施方案》《鼓励引导干部到藏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藏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援藏服务,不断强化藏区基层工作力量,提高藏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针对基层领导岗位职数少、干部待遇低等问题,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意实施意见》,极大激发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同时,制定《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报考条件办法》,对贫困县(区)、民族地区招录公务员实行“门槛适当降低、名额适当增加”的倾斜措施,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干部人才不愿去的问题。这些改革举措,条条改到基层干部心里。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问题在不断解决,改革在不断推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上,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将取得更大成果,展现更大作为,释放更多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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