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需再偷偷在外开办公司了。昨日(12月4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
《意见》规定,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限”以三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工资及缴交社会保险费用返纳,人事档案由学校管理,工龄连续计算;同时享有与学校其他在岗人员同等的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到期后返回学校的,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降低;从批准回学校的次月起按所聘岗位核发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险政策。不过,享受这一“福利”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学校同意,二是必须每年向学校报告。
《意见》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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