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家法院3日拒绝受理前首相菅直人状告现任首相安倍晋三诽谤一案。
菅直人2010年6日出任首相。2011年3月,日本发生大地震和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事故后,他被指责应灾和平息核电站事故不力,同年8月被迫辞职。
2011年5月,时为反对党议员的安倍在电子杂志上发表文章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菅直人曾一度下令这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停止向过热的核反应堆灌注海水以实施冷却。安倍在文章中要求菅直人辞职。
菅直人2013年就此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安倍的文章内容不实,致使他的名誉受损。他要求安倍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100万日元(约合8.9万美元)。
按照法新社的说法,尽管菅直人因应灾不力受到严厉指责,但他没有向东电下过类似命令。
东京地方法院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发言人3日告诉法新社记者,这一案件已被“拒绝受理”。他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日本时事通讯社报道,主审法官长谷纪夫(音译)在判词中说,安倍的文章属“观点和评论范围”。
就法院这一决定,安倍表示欢迎。他在社交网站“脸书”上留言说,这是“真相的胜利”。
菅直人方面暂时没有作回应。(特稿·新华国际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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