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1月25日电 (蔡敏婕)在去年曾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广州“301公交车纵火案”25日在广州中院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欧长生被控爆炸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
2014年7月15日晚上19时,广州301路公交车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车站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据广州检方通报,经初步查明,欧长生因身患疾病和赌博输钱心生对社会不满,意图通过爆炸的方式报复社会。其购买原料自制并携带爆炸装置乘坐301路公交车,公交车行至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车站时,欧长生趁公交车停靠站台上下乘客之机,点燃爆炸装置后离开现场。该爆炸装置随后在301路公交车上发生爆炸,造成公交车着火,同时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
该事件发生后,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正在进一步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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