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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好人】刘果:法制工作就是公安工作生命线

刘果:法制工作就是公安工作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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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公安法制工作上,得到了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15年来,他以“用我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警、服务于民,学以致用,是最快乐的事”为座右铭,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15年来,他实现了执法质量“零差错”;15年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授予嘉奖、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他,就是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法制大队的刘果。

今年39岁的刘果同志,2000年7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9月分配到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法制部门,现为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十多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短一瞬,但刘果同志却在十多年中,用朴实的工作抒写了自己精彩的人生,用自己踏实的脚步,走出了不平凡的足迹。他倡导的全体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要保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的工作思路,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制度、提升公安执法质量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并多次代表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公安部,参加2013年取保候审、2014年执法检查“回头看”、2015年如实立案等专项督导工作,他积极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受到了省公安厅和各地州市同行的一致好评。

爱岗敬业  忘我工作 

自从进入秦州公安分局法制部门的那一天起,刘果就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公安法制工作是局领导的法律参谋,专业性强,政策性高,要求民警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刘果同志经常利用业余时间提高自身业务与理论水平,在每天繁忙的工作中至少抽出1至2个小时进行业务学习,为此他放弃了节假日、双休日,却仍然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一遇到有争议的业务疑难,便虚心请教老同事,这种只争朝夕的精神,使他的业务能力突飞猛进。特别是在处置农村家族式打架斗殴中,能够做到“天理、国法、人情”三结合,为严惩违法犯罪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为了能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刘果一心扑在工作上,舍小家,顾大家,一切以工作为重,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他将手机置于24小时开机状态,随时等候单位的召唤。2008年的一天早上,刘果的母亲突患急病,腹痛难忍,刘果的爱人焦急万分,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打电话求助刘果,而此时刘果正在乡下办理一起领导交办的上访案件,一时脱不开身,无法及时赶回,刘果爱人在万般无奈之下叫上邻居将老人送到医院,等刘果处理完手头工作赶到医院时已是晚上,老人经过医院急救转危为安,为此刘果没少遭到爱人的埋怨,说他心中只有工作,没有家庭,每当此时,刘果只是憨憨地陪着笑脸。

刘果同志平时主要负责全局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制度建设以及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工作中,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阅卷,仔细分析案情,提出自己的意见,确保做到不枉不纵,严格、公正执法。在审核案件时,他始终坚持一个“严”字。并把对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作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契机,从证据、程序、定性、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环节认真审核,形成了“严、细、准、全、清、快”的审核案件要求,从而严把了各类案件的办案质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和需要补证的,他总是认真拟好提纲让办案单位补充,并向办案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对每起案件的审核把关坚决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

量罚适当  执法质量“零差错”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他虽不是专家,但坚持开拓创新。长期以来,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直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执法态度不好、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不科学都客观存在。它不仅关乎公安形象,更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自2009年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刘果同志针对分局当前的执法制度建设现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同时借鉴外地优秀执法经验,将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探索特色化,修改制定了《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执法责任制》、《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法制员制度》、《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治安案件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等52项执法制度,使秦州公安分局的执法体系更加规范,更加完善,形成了在工作中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民警的工作机制,为全局执法质量连续11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9年10月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天水市秦州区召开,刘果克服自身脚痛难忍的病痛,经过24个日日夜夜的加班加点的工作,他撰写10000余字的推进会交流材料,整理各类台帐近20000余份,确保了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的顺利召开,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获得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和大队全体民警一道获得集体嘉奖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

二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他做的虽不彰显,但也硕果累累。刘果同志在15年的法制工作中兼职刑事案件预审工作6年,共预审各类刑事案件246案351人,移送起诉208案297人、审核各类行政案件5680余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7090余人,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没有一起违法违纪,没有发生一起刑讯逼供,没有发生一起复议、诉讼败诉案件的情况,15年来实现了执法质量“零差错”。

2006年3月至4月间,宁夏籍犯罪嫌疑人黑某某、马某某、禹某某等人结伙流窜至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区,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抢劫作案1起、盗窃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约10万余元。由于涉案嫌疑人是外地流窜人员,对天水的各街道名、家属院名均不清楚,交待的犯罪地与实际案发地都不一致,致使案件事实不清,刘果在案件预审中发现这些问题,他和战友首先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看守所,跑遍了秦州、麦积两区大大小小各条街道和居民院落,指认犯罪现场,利用中午和晚上受害者在家休息的时间,逐案核对受害人,经过七天的辛勤工作,终于将此案的全部犯罪事实查清,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送上了审判台,主要犯罪嫌疑人黑某某获刑16年。 

三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他虽不是法官,却胜似法官。刘果同志是分局执法检查组“铁杆子”检查员,每季度对全局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共评查案件8300余案,件件统一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讲关系,不讲情面,并将评查情况如实记入评查表,一案一表存档备查,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在《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法制简报》中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办案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将评查结果记入各办案单位和每位民警的执法档案中。

落实制度  执法监督有奖罚

为确保执法目标的落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刘果同志充分认识到建立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性,他一直认为制度不在多,关键是要落实。在他和全体法制员的努力下,分局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民警在执法中应该遵循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他还针对过去存在的只讲打击、不讲执法问题,好功轻过,执法责任不落实,作风虚浮等问题,推出执法质量奖惩规定等相关规定,来规范分局的执法行为。在抓制度落实的环节上,由局领导和所队长建立执法联席制,定期分析派出所执法情况,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严格责任制倒查评 估和监督检查来改进工作作风,抓“小问题”“老毛病”,根除工作不实之风,做到执法工作制度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帮扶共进  执法水平大提高 

最近几年从分局执法工作来看,应该说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局内部每位民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有少数民警办案数量、质量一直上不去。针对这个现象,刘果同志专门了解这些民警办案中的难点以及存在执法问题的成因,研究对策,经常深入各办案单位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制宣传,为他们提供好的建议,帮助他们提高办案。

同时,刘果同志还对青年民警的执法非常关心,不管是对违法人员的审查还是对案卷材料的审核,他都对青年民警认真传授经验,使青年民警的执法水平快速提高,民警都亲切称他为“刘法制”,而他总是谦虚地说声不敢当,因为他深知学无止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的法制工作在刘果及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下,一次又一次顺利地通过了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验收,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局从上到下都树立了“法制工作就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观念。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今后的工作中,刘果将一如既往,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全局执法质量全面提升,圆满完成法制民警各项职责任务,为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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