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明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正式实施,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不超过350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一档用气总量不超过1850立方米,气价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变;第二、三档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5元、3.9元。此次出台居民阶梯气价后,意味着本市将全面实现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京华时报记者文静
□释疑 1
如何确保基本生活需求?
第一档气量350立方米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21日提交听证会讨论的两个方案中,方案二更突出对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保障以及对用气最多用户的价格杠杆调节。听证会上,有21位听证会参加人支持方案二,同时有8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增加气量基数,保障多人口家庭用气。北京作为特大城市,居民用气情况较为复杂,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后,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为基础进行优化后执行。
经专业调查公司统计,在炊事和洗澡均为居民刚需的情况下,本市人均年用气量近70立方米。考虑到既要发挥阶梯气价引导居民节约用气的作用,又要回应社会对多人口用气问题的关切,同时便于后续多人口家庭认定的操作性,将方案二的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由330立方米提高到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居民用户覆盖率也因此由85%提高到87%。
优化后的居民阶梯气价方案为:对于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等),第一档用气量为0-35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28元;第二档用气量在350-5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档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9元。
壁挂炉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第一档用气量为0-150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28元;第二档用气量在1500-25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档用气量为2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9元。
2、多人口家庭有何保障?
6口之家年度增加150立方米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在政策中也予以明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一档气量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因此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申请按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
3、今后价格还会如何变动?
将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还将建立本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而对因本市燃气供应企业配气成本发生变化,需要对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需按照有关程序举行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本市现行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服务设施等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考虑到这些单位的公益性质,为减少对其影响,气价标准按照每立方米2.3元执行。
4、计量周期过后如何结算?
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阶梯气价将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量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阶梯气价实施以后,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对燃气企业成本控制、运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保障全市用气安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居民阶梯气价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将保障基本需求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在确保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用气价格不调整、用气不增支的同时,建立多用气多付费的公平负担机制,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气量较多的用户调整用气行为,大力促进天然气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
据介绍,市发改委在听证会后对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和社会各方面的反应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为18个方面51条意见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建议和进一步完善的政策方案同时上报了市政府。发改、市政市容、民政等部门将进一步抓紧深入研究,结合今后实际工作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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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抄表以1月1日为划分点
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市民可以在市燃气集团官方网站和发改委官方网站上查询详情。
实施细则显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燃气表为单位。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结算周期内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后付费的抄表用户,每三个月入户抄表一次,结算周期内累计用气量超过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施阶梯加价。
对于抄表计费的居民用户,按每个日历年内每次抄表的累计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跨年抄表时,以1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上年用气量及当年用气量。人口为6人(含)及以上的家庭,用户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到市燃气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即时生效,有效期为2年(到结算年的年底前均有效),到期后用户需重新申请。
实施阶梯气价后,当房屋租赁人发生变更时,双方应自行就气量与气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市燃气集团将延续气量累计,不因房屋租赁人发生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当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时,用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及有效联系电话到市燃气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营业网点进行登记备案,重新为用户核定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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