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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涉受贿案一审开庭

新华社上海11月12日电(记者 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涉嫌受贿一案。检方指控,冯军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军1957年3月3日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系原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庭审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冯军曾为多家企业在承接电力公司电缆业务、软件开放、供应电表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冯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妻子陈某某,共同利用冯军的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2641万余元,冯军还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170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相关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冯军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共计7600余万元,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之规定,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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