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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镇政府请律师帮村民告政府 市长出庭应诉

11月8日,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提倡各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请律师帮助当事人化解信访矛盾。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求解“信访死结”,湖北、吉林、山东等多地都已探索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中引入律师力量,这一做法不仅取得一定实效,也获得中央高层认可。

涉法涉诉类信访改革,正逐步进入“攻坚期”。

由于上访者“信访不信法”的心理,此前,在全国每年的信访总量中,大量为涉法涉诉信访,有统计数据显示:诉访分离前,进京上访中约有半数是涉法涉诉信访。

“从县法院告到州法院、再到省法院,一级级法院、检察院地告过去,有的当事人像‘杠’上了一样,一定要‘死磕’到底。”有负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人员告诉南都,这些案件就像信访中的“死结”,纠结多年,复杂难解。

面对“信访死结”,律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怎样破解?近日,南都以湖北恩施作为样本进行了探访。

案例

母子“翻脸”14年律师“翻案”调解

在湖北恩施,上访了14年的张祥林(化名)终于在今年8月份结束上访之路,与母亲和解。

14年上访,在他身上轧出明显的痕迹。57岁便已满头白发,让张祥林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一截;一路上访一路研究法律,开口便长篇论述“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线”。

张祥林坚持上访,源自2001年以改制职工身份买房子。那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来得不容易:当时,张祥林只有5000多元,母亲出了56000元,才买下来。到年底,张母将儿子告上法庭,称当时是委托购房,要求重新判定房屋所有权。法院审理认为房屋归张母所有。

张祥林不服:只有自己有购房资格,房产证等证件上也是他的名字,怎么能这样判?14年里,张祥林从州法院一直找到北京去喊冤。

接访人员对张祥林的执拗印象深刻:冤屈积攒成怨恨,调解时,法官刚开口,张祥林拍着桌子跳起来就骂,“最狠的时候,还撂话说要干一件震惊全国的血案。”

转机发生在2013年。

恩施州政法委聘请“涉法涉诉信访律师顾问团”,梳理出100件涉法涉诉信访“骨头案”,请15名律师“会诊”帮忙化解,张祥林案被列入其中。这一做法,当时在全国也是首例。

负责张祥林案件的是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亦农和谢景斌。“法院判决明显不合适。”谢景斌介绍,张母所说的“委托购房”,没有书面委托,证人证言也很微弱。这一意见最终写进律师顾问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推动案件进入纠错程序。

律师顾问团还当起“和事老”,分头找张祥林和张母谈了七八次话,在张母病重时送医院就医,促成二人和解。今年9月,张祥林与母亲达成调解协议:房屋产权在张母过世后归张祥林所有、张祥林负责张母的生养死葬和医疗看护。

对张祥林等涉法涉诉信访人来说,“独立”的律师顾问团更具亲和力。

首次与律师顾问团见面,张祥林对曹亦农的印象是“一身正气”。张祥林解释说,因为曹亦农是“从外地(武汉)来的律师,不像当地的(律师),不敢告贪官”。

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畏解释:信访人上访多年没有结果,往往由此认为其中存在司法腐败。

谢景斌认为,涉法涉诉信访中,司法机关是矛盾和问题产生的一方,信访人对他们的态度比较对立,而律师作为第三方,话更容易说进信访人的“心坎里”。

在律师顾问团团长曹亦农看来,律师从公平公正、帮助化解矛盾困难角度出发,如果能耐心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并从法律角度做解释工作,将能与政法委、司法机关形成合力,逐步解开“信访不信法”的“死结”。

成果

百件积案中19件被纠错

包括张祥林信访案在内,2013年恩施州梳理的百件涉法涉诉信访“骨头案”,由律师顾问团逐一评议化解,目前,已有55件化解。

曹亦农介绍,经评议,100件信访积案中,有19件是原司法机关对事实认定、法律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建议进入纠错程序的。其余的法律程序上并无问题,而是由于工作方法、信访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

截至目前,当地司法机关审查后采纳律师顾问团建议,对这19件案件启动审查或纠错程序。

为什么律师的一份意见书,就能从司法程序上启动对“冤假错案”的纠正?

曹亦农介绍,恩施州拿出一批疑难案件请律师顾问团从独立、专业的角度重新评议,是为了找出问题“症结”,方便“对症下药”,并非请律师帮忙“管理信访”。

“政法委聘请律师顾问团,付费购买法律服务,律师只对政法委负责,他们每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化解一起信访案,都有相应的报酬。”恩施州政法委工作人员解释,律师顾问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不对外公开,而是先交给政法委,由政法委转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

经验

政府请律师帮村民告市长

在恩施州政法委聘请律师顾问团化解“积案”的同时,恩施个别乡镇也尝试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免费给乡镇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这是被逼出来的试点。”恩施沐抚办事处党委书记黄向前坦言。这个地处“恩施大峡谷”景区的小镇有3万多村民,2008年以来旅游初兴起,征地建设、山林土地流转引发矛盾和纠纷让小镇一度成为“信访重灾区”。

让黄向前印象深刻的是,2012年3月,有村民听说沐抚办事处要搬迁的传言,200多名群众将办事处办公楼围困了10多个小时无法上班。

“大家是信访不信法,信大官不信小官,有事就要来找‘一把手’。”黄向前无奈地摆手,“整天都在接待信访群众,根本没时间搞建设研究发展。”

在此背景下,2013年5月,沐抚率先聘请7名法律顾问,将在一层层调解中解决不了的问题引入法律渠道。

“老百姓不懂法,也请不起律师,就由政府出钱帮他们请法律顾问。”黄向前算了一笔账:7名法律顾问,每年咨询费共计3 .5万元;另外,对家庭困难、集体性矛盾纠纷、或诉讼对象为行政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的信访群众,可以由法律顾问团免费代理,费用由办事处垫付。2014年全年,律师咨询费、诉讼费支出10万元,这比信访维稳成本低很多。

沐抚小镇7名法律顾问的手机号,被印成小卡片和宣传单发到每家每户。

夷水律师事务所主任袁作禧受聘为法律顾问后,手机被打成了“热线”。刚开始有的村民不相信律师,一个问题甚至会找7个律师逐一问一遍。半年后,更多人是遇到问题主动要走司法程序。

上个月,沐抚20多户人家发生山林纠纷,认为政府发错了林权证,请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将办事处告上法庭。由于沐抚办事处是恩施市政府派出机构,最终由市长出庭应诉。

黄向前觉得挺有意思:“政府掏钱给请律师,被告人却是政府。”

统计数据显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2013年和2014年,沐抚连续2年没有越级上访。

算账

以法服人比接访成本低

沐抚的尝试,在恩施得到广泛推广。

目前,恩施州已在乡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每个乡镇聘请7—10人规模的律师团队。

恩施州政法委副书记覃力介绍,政法委聘请涉法涉诉信访法律顾问团化解积案,解决的是“存量”,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矛盾产生源头就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减少的是“增量”。

覃力给出一组数据:今年1—9月,恩施州进京违法上访54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近70%;其中涉法涉诉类进京违法上访3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75%,比2013年同期下降近95%。

曹亦农认为,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预防中,应鼓励政府建立起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算经济账,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具有一定公益性,一份法律意见书政府给2000-3000元报酬,化解一个案件2万-3万,此外还有一些适当的补助奖励。这与信访接访的‘无底洞’相比,成本低很多。”曹亦农说,算“政治账”,老百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换来的是对党和政府“打内心的服”。更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将培养新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思维方式,将党委政府部门、社会群众此前的“行政本位”变为“法本位”。

但也有律师向南都表达担忧: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解中,律师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此低价的“购买法律服务”恐怕难以为继。

不过,曹亦农、袁作禧等律师却保持乐观:政府购买制度搭建起来,财政投入应该会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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