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 因安排家人私用公车,带班期间陪同学朋友参观景区、聚餐饮酒。11月6日,洛南县委副书记赵立民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洛南县委副书记职务。
经查,8月23日,赵立民安排家人私用公车,并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务接待方式进行私人宴请;带班期间陪同同学朋友到景点参观游玩,组织聚餐饮酒。在被调查期间,未对有关问题如实作出情况说明,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11月6日,经商洛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立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日,商洛市委决定免去其洛南县委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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