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官员的雷人雷语时有所闻。拜现代科技所助,不少狂傲无边的话语成了网络热词。最近,河南省汤阴县某派出所长的一句“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再度引起了舆论关注。“派出所长就是法”,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如此淡薄,令人震惊。
先看事件本身。视频中,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令人心存同情与不忍。按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事应当交给司法裁判。是非曲直,法律都会给出一个说法,并得到有效执行。至于赵先生为何向涉事企业讨要工资,竟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被刑事拘留,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解释。但无论如何,法治社会一切诉求都该在法治框架下有理说理,而不应动辄恐吓、威胁。
至今,此事件还在调查当中,我们不妨多给些时间与耐心。但是,仅凭录音中的放肆语态,便可推断出该派出所长在法治面前的忘乎所以。就算当事人行为过激,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范、侵犯了相应主体的权利,那依照法律程序处置即可。如确需向家属和有关方面进行解释,也要学会同基层群众打交道,有一说一,何必口大气粗、激化矛盾?
透过这一层,不难想见一些地方干部法治观念的严重缺失。手握一方权,山高皇帝远,自由裁量的余地非常大,有的状况可以刑拘也可以不刑拘,似乎全在其一念之间。而且,他们背后往往还有人撑腰,比如这位所长话里话外就提到有县委领导发话,目前还不知真假。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一些地方重人治、重人情,轻法治、轻人权的治理现状。
因此,习惯“往上看”,懒得“往下看”,才是这样的雷人雷语根子所在。遇事不考虑民间疾苦、不注重化解矛盾,首先想到的是上边怎么看、位子保不保,才有了事情办不好就会“牵扯到自己政治生命”的认识错位。只有让司法权力摆脱地方行政权力的羁绊,法治环境才能逐步成熟,包括政府官员、执法者在内的所有人才会懂得信仰法律而非权力。前段时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便是积极探索。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所谓言为心声,执法者必须率先守法,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法治观念缺失的个别干警,倘若还存在徇私枉法,那就必须严肃问责。相关部门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让其换个位子过两天风平浪静了再随意起用。各地干部也要引以为戒,不仅要敬畏被执法者手中的录音笔,更要发自内心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权力只来自人民,只有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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