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沈培平、林耘外,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文山州原副州长钱磊、玉溪市原市长雷毅等诸多官员都或多或少地插手矿企改制,权力变现中,不少国有大矿被贱卖,国有资产被流失。
作者:肖辉龙 李恩树 张倩 实习生杨蔓
8月4日,十八大后云南落马“首虎”、原副省长沈培平,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7月23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决17年有期徒刑。
两人在云南均“以矿闻名”,林耘曾在矿业行政主管国土资源行业浸淫八年,而沈培平更在云南坊间获得别号“沈矿长”——两人的落马皆与地矿腐败有直接关系。
十八大后云南落马的重量级官员名单中,与地矿领域保持千丝万缕关系的官员不在少数,或因地矿腐败落马,或违规权力干预,抑或直接插手分羹矿产利益。
矿产资源大省云南以稀有金属资源闻名,都龙锡矿、兰坪铅锌矿、麻栗坡钨矿、东川博卡金矿等富矿驰名中外,在资源并购整合大潮中,权力的身影闪烁其中。
除沈培平、林耘外,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文山州原副州长钱磊、玉溪市原市长雷毅等诸多官员都或多或少地插手矿企改制,权力变现中,不少国有大矿被贱卖,国有资产被流失。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 图左)、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图中)、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图右)等诸多官员都或多或少地插手矿企改制,甚至直接参与利益分配,最终身陷囹圄。
随着落马官员腐败事件的逐渐披露,一些云南矿企改制真相渐浮水面,一张围绕地矿领域的政商腐败网络渐渐清晰。
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尚不健全,在资源市场中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干预过多、过深,这些印迹在云南地矿腐败系列案中表露无遗。
被低估的矿产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矿产就被云南省政府列为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之一,以改变当时云南经济结构单一,发展趋势下滑的局面。
新世纪之初,云南虽然矿产资源丰富,但其发展也面临其他矿产资源大省相同的问题——私挖滥采严重、产能效率低下、环境破坏严重、富了矿主穷了政府。
这种背景下,矿业改制是云南历届党委政府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
2001年,白恩培从青海调任云南主政,主推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加大发展矿业的力度。但也正是这种改制为云南矿业主管部门提供了更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文山州都龙锡矿、麻栗坡钨矿以及怒江州兰坪铅锌矿和腾冲大平掌矿、东川博卡金矿等,都在云南省多位省部级官员落马后,被指因权力寻租遭贱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文山州都龙锡矿改制引起外界质疑已久。
该矿位于云南省马关县都龙镇,始建于1958年,经过40多年的发展建设,至上世纪90年代末改制前,已有三个选矿厂、一个冶炼厂、一个矿石原料供应公司、一个自备电站及相应的辅助生产经营单位。
都龙锡矿是国内继云南个旧、广西大厂之后的第三大锡资源基地,属国有中二型企业。仅在初期探明的锌金属储量就达277.9万吨,平均品位5.8%;而锡金属储量30.8万吨,平均品位0.54%。
《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文山州都龙锡矿改制方案》(下称《改制方案》)显示,2003年2月25日,文山州政府批准了由州经贸委提交的改制方案请示,并要求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改制工作。
《改制方案》指出,云南全省进行锡行业整合是省委、省政府的决定。
随后,文山安信会计师事务所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综合评估,都龙锡矿总资产只有约1.8亿元,负债总额约1.3亿元,企业净资产约4774万元,资产负债率73.12%。
多个信源称,都龙锡矿在改制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情况,以致国有资产流失。具体表现为,当时没有对矿区潜在的巨量矿藏进行整体评估,只是对地面上设备和已探明的部分矿井储量进行评估统计,所以才会出现中国第三大锡矿被评估为净资产尚不足5000万元的情况。
知情人证实,针对上述评估行为,当时有人提出质疑,但有关负责人以国家会另外对开采地下矿产征收资源税费为由,未进行地下矿产资源的评估。
实际上,都龙锌锡矿公司的潜在价值远不止数千万元。《云南日报》于2008年报道称,在老矿区文山都龙锡矿,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用花岗岩边缘成矿新理论,一年时间内上20台钻机,成功探获锌、锡、铟多金属矿80多万吨,潜在经济价值上千亿元,且外围深部仍有找矿潜力。
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储量评审中心副主任陈宇清介绍,储量方面很容易形成权力寻租空间,矿产资源是否值钱是看储量,但现在许多储量是失实的,有可能由客观原因造成,比如技术水平低或业务失误,导致算错;另一种则是人为主观造假。
国土资源部曾指出,在矿业权有偿出让、转让、储量评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是涉矿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教授罗仲伟看来,信息不对称是地矿腐败最大的问题。在没有形成矿产交易市场的前提下,矿产资源一般又深埋地下,勘探评估是专业性很高的工作,所以矿产资源的储量只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少数人才知道,这为报告造假、权力寻租制造了很方便的暗箱操作空间。
多名官员插手改制
熟悉云南官场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都龙锡矿被贱卖,与时任文山州委书记张田欣以及时任文山州公安局局长钱磊等官员为参与改制企业提供帮助,有莫大的关系。
2002年,《改制方案》实施时,文山州都龙锡矿国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被同时终止,后由文山州都龙锡矿职工持股会和其他法人发起组建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都龙锌锡公司)。
新组建的公司股权结构从此变为,都龙锌锡公司股本总额为4200万元,其中文山都龙锡矿职工持股会出资1764万元,占42%;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昆明集成公司)出资1932万元,占46%;文山腾强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10万元,占5%;经营者出资294万元,占7%。
一位熟悉都龙锡矿改制的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都龙锡矿改制时,时任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应喜,与昆明集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政江,利用了与钱磊相熟的关系,深度介入都龙锡矿改制。
知情人士称,马应喜与钱磊是在酒桌上认识,马得知都龙锡矿即将改制后,邀约朋友马永泽,决定一起介入都龙锡矿改制之中。
马应喜与马永泽都是文山州人,均在都龙锡矿倒卖过矿石。因两人资金尚未达到介入改制的要求,于是,马应喜找到做地产生意的湖南商人蒋政江。当时,蒋政江是昆明集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一定经济实力。
“都龙锡矿当时已是文山州的利税大户,最初提出内部改制的建议后,确定引进外来资金和新管理理念,于是才有了蒋政江与马应喜。”一位知情人士称。
从改制后的股权比例可以看出,马应喜与马永泽共有210万元的股份,但几年后,他们的股份资金迅速上涨到2000多万元。
马应喜、马永泽、蒋政江等人为何得以获得参与改制的机会?
多个信源指出,钱磊与张田欣都是从玉溪市调至文山的官员,两人早已相熟且关系密切。钱磊正是利用与张田欣的关系,才帮马、蒋等人获得了参与改制的机会。
文山州政府领导高层曾为此发生争议。《财经》记者获知,争议双方是张田欣与时任文山州州长宋嘉林。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究竟该引进哪些企业和股东。
据悉,当时有另两名商人想依靠宋嘉林的关系,进入改制,但最终还是马应喜和蒋政江通过钱磊与张田欣搭线,取得了参与改制机会。
知情人士表示,都龙锌锡矿原矿长张世发曾明确说,都龙锡矿改制时,州领导确实存有过分歧并引发争议,对此,矿上的中层管理与职工还进行过私下讨论。
对上述说法,张世发向《财经》记者表示,事情过去太久,不愿再谈论,并称自己已跟纪委部门进行了情况汇报。
按最初计划,都龙锡矿改制原本想引进在矿产冶金专业领域有优势的集团公司。对于最终选择做房地产的昆明集成公司,许多员工表示不解,因为明显与“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靠拢”的规定相违背。
另一知情者指出,都龙锡矿改制时,还没有成立国资委这一职能部门,改制的监管协调工作,主要是由文山州经贸委负责。
时任文山州经贸委主任的姚堂文等人,曾带领改制小组成员前往相关企业,对企业进入都龙锡矿的改制资质进行实地调研评估。
然而结果是,2014年12月29日,已升任云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姚堂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消息人士指出,他的落马与都龙锡矿改制关联很大。
之后,都龙锌锡公司又进行几次股权变更。2004年,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840万元,从都龙锌锡公司取得20%的股份,云南华联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以294万元获取7%的股份。当年7月,重新发起组建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云南省政府进行再次整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42%股份。至此,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持有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62%的股份。
权力身影频现
在改制中,权力的滥用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006年前后,文山州成立麻栗坡钨矿改制工作小组。主持改制工作的负责人,是时任文山州副州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林耘,改制小组成员中同样有钱磊现身。
随后,注册资金1亿元的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宣告成立,并拥有麻栗坡县钨矿的独家开采权。麻栗坡县政府以矿产资源入股,占比51%,紫金矿业出资占股49%。紫金矿业增资后,持股比例升为85%。
紫金矿业可以参与整合并购麻栗坡县钨矿,并违规受让探矿权,重要缘由之一是紫金矿业高管和林耘建立起了权钱关系(详情参见本期稿件“国土厅长矿腐路”)。
一位知情商人称,麻栗坡钨矿改制还有云南省其他高官介入,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的妻子张慧清当时直接过问了改制过程,不论是否主动介入,改制结果显示张田欣迎合了白恩培。麻栗坡钨矿改制方案确定后,张田欣也获得提拔,进入省委常委。
自1999年10月到2006年11月,张田欣担任云南省文山州委书记。此后五年,他调任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直接负责麻栗坡钨矿改制工作的林耘和钱磊从此同样官运通达,林耘调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分管矿务管理工作,钱磊也被调往云南警官学院任副院长。
随着云南“首虎”沈培平的落马,地矿领域腐败的盖子似乎也被掀起。
检察机关指控称,沈培平在2000年至2012年,于腾冲、思茅、普洱等地担任政府要职时,为兼并公司、销售铁矿石、开发大平掌铜矿等项目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的财物。
之后,云南诸多重要官员落马,都和地矿腐败沾有关系。
2014年4月15日,钱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7月5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雷毅,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2015年1月21日,雷毅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自2004年至2013年,雷毅在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市长、云锡集团董事长期间,分别向参与都龙锡矿改制的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马应喜等14人,索取或收受人民币约2570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90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价值人民币的玉器4件、价值38.05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金条10根。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雷毅作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跟随原副省长孔垂柱,同时与白恩培交往甚密。到白恩培调离云南之前,雷毅被安排到在云南矿业中举足轻重的云锡集团做“一把手”。
2014年7月16日,张田欣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取消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并收缴了其违纪所得。知情人士称,都龙锡矿改制是张田欣落马的重要原因。
之后的8月28日,上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仅半年的林耘在任上落马。8月29日,白恩培被查落马。同年10月17日,白的妻子云南电网公司原党组书记张慧清,被撤销第十一届省政协常委、委员资格。
与周永康关系密切的四川商人刘汉,于2001年通过中间人结识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后,成为白恩培的座上宾。并成功通过堂兄刘沧龙的宏达股份以1.53亿元获得51%的股权入主潜在经济价值过千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该矿位于云南西南边陲,矿产资源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四(详情参见《财经》2014年第10期“刘汉朋友圈”)。
兰坪县铅锌矿被贱卖,曾遭到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举报,主要内容是白恩培在其中有贪腐行为。
据罗仲伟介绍,地方政府参股矿业企业增加了公务人员的寻租空间,甚至成为政府腐败的温床。在资产隐伏性极强的矿业,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经营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地方政府对矿业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监管体系以行政手段为主,而不是依靠市场力量,往往导致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受到矿业开发者的腐蚀、俘虏,放松监管标准,甚至放弃监管。
矿业寻租空间巨大
2013年至2014年,国家审计署对云南、山西、内蒙古、重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48宗矿业权出让交易及资金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数目上,云南位列第三。
2015年2月6日审计结果出炉。结果显示,自2004年以来,被审计的2448宗矿业权中,累计有806宗矿业权在出让和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占比接近所审计矿业权数目的三分之一,云南有66宗。
806宗矿业权违规情况,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违规审批办理矿业权,二是地方矿产主管部门、地勘单位或国有矿业企业违规定价出让转让或收购矿业权及相关股权。
对此,2015年1月2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直言:“总体上而言,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仍呈易发多发蔓延态势。”
依照规定,金、铅、锌等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的探矿权、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采矿权,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探矿权等,均应由国土资源部办许可证,但包括云南2宗在内的75宗审计案例,都未按规定执行,而是由省级及以下矿产主管部门审核颁发了许可证。
陈宇清说,之前地矿由地质矿产部管理的时候,是纵向垂直管理,一管到底颇有效果。但后来改由国土资源部进行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则交由地方政府。这造成,国土资源部虽然出了很多政策,但到地方政府实施时,各地又有自己的小政策,从而使利益集团钻了空子,他们会在大规则下再设定一些附加的规则条件,制造权力寻租空间。
据罗仲伟介绍,一些省市自行制定矿业权管理的规定,把矿业管理权力完全纳入省市政府的管辖范围内;一些省市的国土资源部门在各种矿业许可证的审核、更换过程中,往往根据最大限度维护地方利益的导向行事;一些地方政府为维护地方利益,利用信息不对称推出自己的“土政策”,从整体上破坏了矿业法规及政策的透明性、统一性和一致性。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将问题出现的原因总结为,既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履职不力和监管不严、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前几年矿产品价格急剧上涨、矿业权市场高度活跃,诱发少数人员违法违纪、进行利益输送的因素。
矿业主管部门握有巨大的行政支配权,掌管着稀缺资源和政策产品,既可以对矿山企业或矿产品价格进行行政干预、准入限制和直接管制,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低息贷款、进出口许可证等对矿业市场间接干预。
陈宇清举例说,比如在勘探过程中,真实情况只有勘探队伍的相关人员知道,其中会存在虚报、谎报的情况,而且最容易出现利益的寻租。在接下来的过程中,由于矿权涉及到当地一系列的行政管理部门,即便拿到国家权证有时也是没用的,最后中标人只能将其转让。在转让价款的问题上,各地政策不一,但许多地方正是靠转让价款的变通谋取利益。
事实上,资源开采的审批权部分沦为相关部门的“寻租”工具,为权力寻租活动和寻租性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本刊记者陈玉峰、实习生许晓晗对此文亦有贡献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