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重点项目用地涉嫌未批先占
本报记者 左志高报道
2015年的山西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五寨县重大产业项目与后发争先扎实推进的重点项目、投资9.8亿元的石油仓储项目,规划占地2000亩,规划产业为成品油、甲醇、天然气等石化产品仓储物流园,因占地未批先建,持续至今。五寨县国土资源局在明知违法占地的情况下,面对质疑表态说“管不了”。
项目建设已铺开
村民称没有公示
五寨县位于忻州市西部,总面积1379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县。近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前往该县前所乡南坪村,只见一家名为昌茂销售有限公司的建设工地上,多个塔吊矗立,大型工程车正忙碌着搬运建筑材料和填土,建筑工人正在快速施工,开辟与所占用土地目之所及处没有边界。
在昌茂销售有限公司新建油库项目施工现场项目公示牌上显示:五寨县依托资源和区域优势,扎实推进“一区多园”产业集聚区建设,石化仓储物流园是北环产业集聚区五大园区之一,该园区规划占地2000亩,规划产业为成品油、甲醇、天然气等石化产品仓储物流。
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是2014年注册成立的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大型石油企业,该公司在石油仓储物流园区实施的油库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04亩,总投资9.8亿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建设规模是:新建铁路专用线4.7公里,6万立方油库一座,其中汽油罐2.4万立方,柴油罐2.4万立方,甲醇罐1.2万立方,及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4.9亿元,主要是铁路和油库建设,自4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已架设高压线路1000米、打机井一眼、平整场地动土方量200余万方,项目区内实现了“三通一平”,目前办公楼、罐区、铁路等基础建设已全面铺开。
据记者了解,五寨县提出了对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对每个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形成以周促月、以月促季、以季促年的实效倒逼制度。同时,着力优化发展“软”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整体质量确保经济运行的速度。如今昌茂销售有限公司新建油库项目一期工程中的铁路和库区建设,前者的基本铺设已经完成。
当地村民向记者透露:“因为与村委会签订征用土地协议,2015年4月21日开始动工建设,近千亩农田被毁,我们多次向县政府及有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获得回复。”南坪村部分村民还反映,此次征用村民的土地并没有进行公示,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只是村委会和昌茂销售有限公司相互商定所决定。其中一名中年男子还透露:“尽管每亩地给我们补偿了2.3万元,但等于断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这代表我们钱花完了就无地可种,今后的生活大家都不知道怎么过?”
据悉,昌茂销售有限公司新建油库项目分二期建设,建设期限为2014年11月—2015年10月。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在山西省忻州工商局登记注册,业务经理为郭效军。
重点项目管不了
针对群众反映该项目占地并无用地手续事宜,《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昌茂销售有限公司的建设工地临时搭建的彩钢房办公区,见到了该项目的负责人刘占宽,他表示:“办理了用地手续,存放在县国土资源局,我们是山西省的重点项目,还有省政府重点项目名单,有五寨县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为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来到了五寨县国土资源局,采访到了局长贾兴华,他坦言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管重点项目,忻州市重点项目,违法占地国土局管不了,县政府要求我们为企业搞好服务,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同时,《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又来到前所乡国土所了解情况。一张姓所长出示了一份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五国土资(2015)042401号,上面显示:2015年4月17日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开始动工取土,2015年4月21日五寨县国土局下发责令停工违法通知书。
上述张姓所长还提供了一份违法占地调查笔录,其中载有明文:该项目占老刘坡村60亩、南坪村469.9亩、村委会开会和村民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村委和昌茂公司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
其实,为了严格对农用地的保护,农用地的征收首先应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再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土地法》明确规定,严禁建设项目用地违反国家政策未批先建、边报边建。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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