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公告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其对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将解散。
这份“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告”中写到:根据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批复》(滇烟工资产[2015]328号),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唯一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决定由其对公司进行合并,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此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解散,公司原债权、债务、合同及商业活动承诺由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而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吸收合并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吸收合并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45日内,决定是否向公司提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
据了解,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公司,负责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能源交通、烟草配套、建材木业、金融证券等多元化投资管理。
春城晚报 记者 欧阳小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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