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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中梁镇马家窑村:野猪袭村

□记者 王晓华

安 蓉

野猪在横行,农户秋季作物可以在一夜之间荡然无存,这样的景象让农户难以接受。

近日,秦州区中梁镇马家窑村村民多次致电天水晚报生活热线,反映地里庄稼受到野猪侵害,几乎颗粒无收的情况,那么情况到底如何,记者前往该村一探究竟。

野猪1_副本.jpg

(被野猪祸害过的玉米地)

野猪光顾 庄稼遭毁

10月初,记者来到中梁镇马家窑村。

在村民马玉水老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他种植的玉米地前,此时正是玉米生长旺盛的时节,可马玉水的地里却零星地立着不多的玉米秆。

记者跟随马玉水走进地里查看,现场的情景可谓触目惊心:只见大片大片的玉米秆倒伏在地上,基本都是在小腿及脚踝处的高度被拦腰截断,马玉水告诉记者,这都是被野猪拱断或咬断的,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吃到玉米棒了。记者看到,玉米秆断裂处确实有被噬咬的痕迹,散落在地里的玉米棒,上面的颗粒基本已被吃光。

马玉水老人告诉记者,他一共种了6亩地的玉米,这些玉米不是用来卖或者自家留着用的,而是去年大学毕业的儿子回乡自主创业养殖了几十只羊,玉米是给羊当饲料用的。玉米秆被野猪噬咬在地里污染后,羊就不吃了。这6亩玉米地不算人工,一年光种子、地膜、化肥这些花费就要两三千元,平常收成好的话,能打下7000多斤玉米,现在基本被野猪给糟蹋光了,这一年算是白忙活了。

听到记者采访野猪糟蹋庄稼的情况,不远处种地的马胡生老人将记者领到了他家的洋芋地里。记者看到,除了有绿色秧苗的地方是还没有被野猪光顾的,其他光秃秃的被翻过黄土的是野猪已经“洗劫”过的地方。记者目测了一下,马胡生老人这一亩地,没被野猪糟蹋的不超过三分地。“没办法,我这两天只好赶紧把剩下的洋芋都翻出来,以免都让猪祸害了。”马胡生老人无奈地说。

另一位种果树的农户指着地里的苹果树让记者看,只见果园里部分果树靠下面的枝条很多都被折断,地上散落着一些苹果的残渣。他说,幸亏果树长得高一些,不然也都被野猪啃了。

被啃过的洋芋_副本.jpg

为赶野猪 大伤脑筋

记者通过在马家窑村的走访,了解到这里农户的庄稼普遍都遭受过野猪的啃食。这些野猪从何而来,这种情况有多长时间了?

马玉水老人告诉记者,这些野猪是从远处的山上过来的,从2013年开始,野猪就出现了,并下山骚扰农户。那时候因为野猪数量少,农户的损失还不大,可现在数量多了,一出来就把庄稼祸害得不成样子。这些野猪白天不出现,一到晚上就成群结队跑出来。因为野猪蛮力大,十分凶恶,群体活动,而且是国家保护动物,村民也不敢捕杀,只好用驱赶、吓唬等办法。

村民们在庄稼地里立个稻草人,披一件衣服来吓唬野猪,刚开始还管用,可时间长了,野猪就不害怕了,照样啃食粮食。没办法了,村民又在地里搭一个棚子住在里面,拴一条狗,可这也作用不大,因为野猪数量多,村民也不敢靠近,只能护住眼前的那一点地方,所以也无济于事。

马玉水老人说,前一段时间,他在地里守庄稼,也就是晚上10点多,野猪来了,他拿起手电筒照了一下,大约有十几只的样子。最大的一只大约有一米高、一米五长,长嘴獠牙,嘴里发出哼哼声,他根本不敢近前,只吆喝着、喊着,可野猪根本不理会,不一会儿,玉米就倒下一大片,自己只能心疼干看着。

马玉水说,为了驱赶野猪,村民还曾在地里下过捕猎用的夹子,可野猪身形庞大,且力量惊人,经常连夹子一起带走了。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听别人说,有些地方有人在地里放个小音响,放一些快节奏的歌曲,能驱赶野猪。他前一阵也采取了这样的办法,弄了一个迷你音响,晚上放在地里播放歌曲,一开始还比较有效,野猪糟蹋庄稼的情况有所缓解。村民说,现在可能是野猪适应了,效果不是很明显了。甚至还有村民采取了在庄稼地附近放鞭炮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有效,但总不能天天放鞭炮吧。

村民真是被折腾得没有办法了,便找到镇政府看是否能帮他们想办法,但镇政府表示,现在也没有好的办法,只能让村民进行生产自救,并让村民去找动物保护站的技术人员想办法。

农田受损 损失谁赔

眼看一年的辛劳变成徒劳,作为靠地吃饭的村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又对伤害他们庄稼地的“刽子手”无可奈何。

随后,记者来到中梁镇政府,郉副镇长告诉记者,马家窑村受到野猪侵扰的事情不是个例,附近的马家庄、李家庄、赵家河、唐家河、红卫村等这些村子都有这种情况发生,这是因为这几年北山生态环境比较好的原因所致。

去年,有村民向镇上反映过这个情况,镇上也很重视,但因为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捕杀,只能引导村民轮流值班想办法驱赶。村民庄稼种植地域非常散,政府也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帮助村民建立防护网等装置。

野猪不能捕杀,驱赶又没有很好的办法,难道村民就只能坐以待毙看着自己的庄稼被毁、生活被扰吗?

为此,记者来到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张金雪告诉记者,野猪被列为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按照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捕杀。但因近年来,退耕还林使得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野猪也慢慢多了起来,加之野猪的繁衍很快,又没有什么天敌,所以近两年每到秋收时,就会有村民反映所种的庄稼被野猪毁坏,经济损失巨大。

张副站长告诉记者,其实对于野猪毁坏庄稼、村民是可以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2010年施行的《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中就有明确的认定范围和补偿办法,可以根据农户庄稼的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补偿。

张副站长一再重申,如果有村民的庄稼遭到了野猪的毁坏,一定不要破坏现场,应在第一时间找到乡(镇)政府汇报损失的程度,并在第一时间拍照取证,为后面认证做好准备工作。然后乡(镇)政府统一将庄稼损坏的情况上报到县林业部门,通过县林业部门线管人员的现场勘验后,再由县林业部门上报至市林业部门,通过市林业部门的勘验后,符合补偿标准的才会上报到省级林业部门,后通过省级关于此类补偿的专项资金及部分地方财政的补偿款才会落到受损严重的农户手中。张副站长还告诉记者,今年就有麦积区新阳镇蒲池村的40多户农户申报补偿款成功的案例。

●相关链接●

《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办法申请政府补偿:

(三)对在依法划定的区域内种植的农作物、生产生活设施等造成直接损失的;

第九条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补偿申请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认定意见书。对应当给予补偿的,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不属于政府补偿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复核、确认一般应当在5日内完成,需要现场复核的不得超过15日。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机构共同做好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确认工作。

第十条 依法认定应当给予补偿的,补偿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六)损毁农作物、生产生活设施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直接损失折成当地市场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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