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经委近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建议,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对此,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表示,目前本市已确定先在教育和农业领域试点调整市与区县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关方案正在制定。
韩杰介绍,目前转移支付还存在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本市已经开始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今年其占整体比例已经超过70%,比去年至少提高了十多个百分点。在去年本市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约为200项的基础上,今年本市大幅削减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只保留了79项。不仅如此,明年本市还要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
韩杰称,目前正在制定跨京津冀行政区域的横向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将提高北京转移到河北、天津资金使用效率。
韩杰介绍,为了推进北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本市确定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逐步“以三年为周期”编制滚动规划。她认为,从“时间表”看,2015年是关键之年,要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上取得成效,到2016年基本完成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并最终在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韩杰透露,今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规定由迁出地区政府主导、符合迁入地区产业布局条件、且迁出前三年内年均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企业,纳入分享范围。
她认为,受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等影响,本市财政收支格局可能会相应发生变化,有关部门会进一步测算有关数据,相应调整预算支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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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需有“监管问责”
记者:为何提出研究京津冀政府间的转移支付问题?
陈京朴:中央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出台了规划纲要,在京津冀区域的多个领域将要开展深度的协作发展,其中走在前面的交通和环境等方面也陆续有了项目实施方案,这些领域在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必然涉及到财政资金的流向使用等。简单来说,在一些与北京市利益相关的领域上,如河北省遇财力不足的情况,北京需要拿出部分资金给河北省用以支配,然而问题是,这部分钱从哪里出、如何出、使用效果怎样等方面,都需要规范。在此背景下,我们提出要研究制定区域间的横向转移支付的制度。
记者:在此之前没有类似的横向转移支付吗?
陈京朴:在此之前政府间也有过横向转移支付。以北京为例,在治理密云水库上游水质时,对于河北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拨付资金用于治理水源,但当时只是针对具体的一些项目,比如资金仅用于水源涵养、水改旱等具体项目。
类似这种的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与现在我们提出的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还是有着很大区别。我们认为,北京市政府对于河北省政府的资金支持,只有统一纳入当地财政规划当中,统筹进行安排,才能使得对于环境、交通等领域的改善更加有效。
记者:转移支付的钱怎么保障花到位?
陈京朴:需要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其中,在规范资金横向转移的渠道等方面之后,还要形成有效的绩效监管机制、问责机制等。据我们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考虑制定《转移支付法》,旨在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目前还没有特别成熟的措施,但原则是,明晰谁来花、花在哪、花得怎么样?
记者:本市区县间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障碍?
陈京朴:北京市现在就是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等各行政区划所承担的职责进行资金的划拨对接,有相对比较成熟的体制,同时,在非首都核心功能纾解、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政策的指导下,北京市也会进行财政资金的调整统筹。区县内的转移支付相比于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难度要小得多。
记者:研究财政保障范围的目录清单?
陈京朴:财政保障范围的目录清单就是要厘清,哪些应由政府保障,哪些该交给市场。比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必须是公共财政保障的,其范围要列出目录。与此同时,有些竞争性的领域该退出就退出,不应该用公共财政的钱参与市场竞争。有了这样的清单之后,便于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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