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居民阶梯气价听证方案已经确定,两个听证方案均保障了85%的居民家庭用气价格不调整,用气不增支。听证会将于10月21日举行,25名参加听证人名单同步公布。
发布
85%家庭气价没影响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对本市居民家庭用气的统计调查发现,居民年用气量在320-330立方米间分布比较集中。为更好地保障大多数居民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此次公布的两个方案都明确,本市第一档年用气量确定为330立方米,将基本用气的用户覆盖率扩大到了85%,即相当于增加了近30万户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价格不受阶梯气价影响。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30到500立方米,覆盖95%的居民家庭,第三档为年用气量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
听证会下月21日举行
根据市发改委昨天公布的听证参加人名单,此次听证会共有25名参加人,全部由市消协、市人大、市政协、市市政市容委等单位推荐产生,没有发改委指定的参加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0人,符合国家规定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要占2/5的要求。
据了解,听证会将于10月21日举行。听证会设旁听席位10个,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为66415783;报名时间10月20日上午9:00至11:00,额满为止。听证会当天下午2:00旁听参加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会场签到处领取旁听证。
燃气企业成本将公开
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阶梯气价后的增收部分将主要用于表具改造、弥补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等方面。各燃气企业新装或更换居民燃气表具,不收取安装改造费用。
同时,将研究建立燃气企业成本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跟踪评价居民阶梯气价实施情况,根据居民生活用气变化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各档气量。
将建立气价联动机制
据介绍,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即购气成本)和城市燃气供应企业配气成本是影响居民天然气价格变动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拟建立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对因本市燃气供应企业成本变化需对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有关程序举行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解读
1两套方案有何差别?
方案二用气多家庭加价幅度提升较大
总的来说,两个方案分档气量标准相同。不过,两个方案分档气价有所差别。
市发改委表示,方案二的第二档气价比方案一少提高0.2元,第三档气价比方案一多提高0.4元,该方案主要是通过适当降低第二档气价的加价幅度,提高第三档气价的加价幅度,对用气最多的5%用户进一步加大价格调节力度,体现多用资源多负担的导向。
2居民用气是否增支?
85%居民家庭用气两种方案均不增支
市发改委表示,两个方案均可保障本市85%的居民家庭用气不增支。对于10%用气量较大的家庭,按方案一测算,一般生活用气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71.4元,壁挂炉采暖用气增支最高不超过420元。按方案二测算,一般生活用气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37.4元,壁挂炉采暖用气增支最高不超过220元。5%用气量最多的家庭,年用气量超过第二档后,用气越多,增支越多,这也有利于促进用气量较多的用户调整用气行为,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气。
3壁挂炉采暖如何计量?
采用单独计算气量超1830m为第二档
目前,本市有约80万户居民使用壁挂炉采暖。考虑到壁挂炉采暖与非采暖用户用气量差异较大,对壁挂炉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
根据专业调查机构对2008-2014年6个采暖季的采暖用气统计分析,覆盖85%居民家庭采暖的年均用气量为1186立方米。考虑到气温影响,采用本市近10年最冷年份(2009-2010采暖季)的用气分布情况作为各档气量的划分依据,并按照85%的用户覆盖率,确定壁挂炉采暖的第一档年用气量为1500立方米。超出1830(1500+330)立方米,才会进入第二档计费标准。
4家庭人口多如何计算?
确因人多用气量大适当增加用气基数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按户为计量单位。
此前有意见提出按人口计算气量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每户家庭人口数量是变化的,且存在人户分离、人口认定成本高等问题,操作性较低。而且以现行的方案来说,第一档用气量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二、三档分别覆盖10%和5%的家庭,这里面包含了人口因素,用气多有是人口多带来的,也有并不是人口多带来的,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气量增加的家庭,将适当增加阶梯气量基数。
背景
听证方案历时一年
据了解,作为资源稀缺型城市,本市所需天然气全部从外埠调入。目前,本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已超过570万户,其中约80万户有壁挂炉采暖;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012年制定,价格标准为2.28元/立方米。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前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本市气价调整方案。
据介绍,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并提出了方案建议;调研了外省市阶梯气价实施情况,总结分析了本市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实施经验;由专业调查机构通过大数据库分析、居民用户访谈、大样本定量调查、典型居民用气情况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市居民用气情况;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燃气企业、用户、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历经一年多时间的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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