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涉黑团伙71人集体受审
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林晔晗、陈文光)9月16日至22日,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某辉、李某坚等71人重大涉黑犯罪案,该案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11项罪名。
这是该院审理被告人数最多、调动警力最多的一次庭审。据悉,案件将择日宣判。
“严密”组织
最小19岁最老64岁
该案由云浮市中级法院指定云城区法院管辖审理。今年7月8日,该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了以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资深刑事法官承办的合议庭。该案案卷多达134卷,堆起来就有近4米,庭审前,法官用了近2个月才完成了庭前阅卷和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苏某军伙同苏某平,纠集、拉拢、网罗、发展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成年人,以“凤凰公司”的名义发展势力,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组织卖淫、串通投标、敲诈勒索、诈骗等,牟取暴利,为组织发展势力提供经济支撑。
据指控,这伙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其间共作案40余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
在71名被告人中,多为无业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19岁,其中11人在犯罪时还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庭上,众被告人都称自己没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名被告人辩称其不知凤凰公司,还有被告人表示自己并没有从凤凰公司获得任何利益。
“奇葩”规定:
“被抓37天内不能交代”
公诉人指出,凤凰公司,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关系,虽无成文的章程、规约,但有不成文的规矩,即被抓之后37天内不能交代问题;还会帮助“出了事”的成员潜逃,或者为其疏通关系、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等。因此“凤凰公司”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宏大”庭审:
被告人需举牌示意发言
庭审场面可以用“宏大”来形容:由于被告人数众多,辩方的29名辩护人,在辩护人席上坐了满满的3排,仅开庭第一天公诉人员宣读起诉书,就用了两个多小时,法院专门为71名被告人编号并在审判庭的座椅上贴上编号,每个被告人手中均拿着写着编号的牌子,对审判长提出的问题,有需要回答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况需要发言的,需通过举牌示意发言。
由于被告人大多是异地关押,云浮市法院系统、公安、森防和武警等部门抽调了大量警力,共有约300人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安保及后勤工作。每天午饭时的场面“蔚为壮观”:几百名工作人员把法庭外大厅、楼梯坐得密密麻麻,连树底下都围了不少人在吃盒饭。(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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