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赢了官司,将拿到1500万元分红。昨天下午,随着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张艺谋和张伟平这对昔日中国电影界“最佳拍档”的分红官司有了一审结果。当初,张艺谋因为超生被无锡滨湖区计生局调查时,张伟平的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委托代理人为张艺谋进行了收入证明,此次反帮了对方的忙,成了张艺谋没收到过《三枪拍案惊奇》分红的间接证据。不过,张伟平方当庭表示将上诉,二人的恩怨情仇远未画上句号。
作为国内最知名的导演,张艺谋早已凭借电影《红高粱》、《秋菊打官司》等蜚声国际,而在“老谋子”背后默默支持的制片人张伟平也功不可没。从《英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到《千里走单骑》、《三枪拍案惊奇》、《山楂树之恋》和《金陵十三钗》,认识20余年、合作16年之久的二人曾亲如兄弟。然而,2012年8月,张艺谋突然离开张伟平的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并签约新东家。此后,从隔空打嘴仗、收回12名知名艺人管辖权,到对簿公堂,二人的关系一步步走向决裂,上演了一幕影视剧里兄弟反目的经典桥段。
今年7月初,围绕《三枪拍案惊奇》的电影分红,“二张”开打官司。张艺谋认为,按照约定,作为《三枪拍案惊奇》的导演,他应该分到至少1500万元,但电影上映之后至今他都没有收到这部分分成。而张伟平方则表示,从2010年到2011年,新画面公司(张伟平的电影公司)曾经分13次给张艺谋妻子账户转账1253万余元,应算作是《三枪拍案惊奇》的分红。对此,张艺谋认为,这些钱是之前双方合作《英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千里走单骑》和《三枪拍案惊奇》的导演片酬,不能算作《三枪拍案惊奇》的分红。
昨天的宣判,“二张”均是派代理律师到庭,近万字的判决书总共宣读了近半个小时。法庭认为,张伟平方虽然反复强调之前已付的1253万余元就是电影《三枪拍案惊奇》的分红,并拿出了相关的支出凭单及交税凭证,却又说张艺谋取走的全部是现金,公司又没有证据证明张艺谋确实拿走了1253万余元现金。
更为关键的是,2013年底,张艺谋因为超生被无锡滨湖区计生局调查时,新画面公司委托代理人佟洁律师向计生局明确表示,2010年公司向张艺谋妻子陈婷的汇款1000万余元中包括了2005年张艺谋签收的《英雄》、《十面埋伏》劳务报酬及《图兰朵》酬金。“新画面公司作为委托人应当对受托人佟洁律师在调查过程中所作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相反证据推翻佟洁律师在调查过程中的陈述,应当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主审法官表示,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张艺谋已经拿到了之前与张伟平合作的导演酬劳,却无法证明他拿到的1253万余元就是电影《三枪拍案惊奇》的分红。
另外,《三枪拍案惊奇》的费用支出、分红究竟应是多少,张艺谋方曾提出对此进行审计,但新画面公司既不提交单方委托审计机构制作的审计报告,也没有告知法院这家审计机构的名称。在法院准许张艺谋的审计申请之后,新画面公司也没有提交审计相关的材料,导致审计无法进行。“新画面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法官说。最终,法院判令新画面公司十日之内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张艺谋方表示十分满意,而张伟平方则当庭表示上诉,“已经给他钱了,难道还要再给一遍?”张伟平方律师显得有点无奈,这也预示着“二张”的官司还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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