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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实施 个人最高罚2百

央广网广州9月1日消息(记者何伟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从今天起正式实施,对不分类、不定点投放垃圾的个人最高罚款200元,对单位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监督考核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规定,对于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或单位,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之前曾经有居民投诉“辛辛苦苦分好垃圾,环卫工收集的时候就混收混运”。今后这种情况将不会发生了,新规定明确要求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经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并且要求运输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如果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话,将会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运输单位没有建立管理台账,将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今天广州暂时还没有不分类或者不定点投放垃圾的市民被罚款,因为广州市城管委方面表示,规定生效之后,前阶段会先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不会是主要手段,也不是推行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希望《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生效之后,能推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促使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落实分类责任,规定特别设立了分类责任人制度。按照规定,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责任人是物业服务单位;农村居住区的责任人是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和工厂等单位责任区的责任人是单位;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和商铺等经营场所的责任人是经营管理单位;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和旅游景点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是责任人。对于上述所提到的责任人单位,如果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同样要被处罚。广州市城管委方面表示,责任人并没有执法权,如果居民不履行分类投放的义务,责任人经劝导无效后,执法还是由城管部门负责。

广州如今每天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已经超过2.26万吨,为了破解“垃圾围城”难题,过去四年,从打响攻坚战到全市全面铺开、再到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在迈入新阶段。

目前广州每天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有近七成靠焚烧、填埋处理,位于番禺区的火烧岗生活垃圾填埋场,自从1990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如今每天接收由整个番禺区运到这里的生活垃圾多达2300吨。垃圾填埋场产生的臭味,一公里之内都能闻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估算,2017年之后,广州市的垃圾将无处填埋。为了破解“垃圾围城”难题,广州正在用实践给出答案,五大资源热力电厂正在建设,垃圾分类处理的制度体系也逐步成形,《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从今天起正式实施,将对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罚款200元。广州市市长陈健华表示,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探索,广州垃圾分类处理逐步创造出切实可行的“广州经验” 。

陈健华:我们在三年前开始分类的时候,每天我们回收的垃圾很少,那么到今年上半年,每天我们回收的垃圾已经达到了6700吨,而且这个数据还再继续的上升。下一步我们要加大餐厨垃圾的回收,通过厌氧和富氧的处理可以成为很好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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