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者在医院救治,一旁的亲人很悲痛。本报记者 李进红 摄
8月23日上午,宜良51岁男子陈某某突然用汽油自焚,造成全身烧伤面积高达95%以上,生命垂危。家属称,伤者自焚前曾遭到警务人员的殴打,受伤后想不开才用汽油自焚。
昨日,宜良县公安局通报称,伤者陈某某因和别人产生债务纠纷,今年5月和8月,债主来到其家中讨债,还殴打过陈某某,接到报警后,警方前后两次行政拘留过3人。8月23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又有债主前来讨债,陈某某报警后,双方再次来到派出所,经民警调解后,双方离开。随后,陈某某又前往宜良县委反映情况,在县委门口时被保安人员阻拦。接到报警后,赶到的民警再次将陈某某劝离。随后,出警民警在途中看到一男子在路边自焚,立即前去阻止,并拨打120报警。
后经民警调查得知,陈某某自焚是因债务纠纷。“我们调取了事发地点的录像资料,以及走访多位目击证人,陈某某系自己将汽油浇在身上后引发自焚的。经过工作组的调查,事发前,也没有警务人员殴打过伤者。具体的自焚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