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曾经对红包现象深恶痛绝,走上领导岗位后却沉浸在“功劳簿”上,居功自傲,大肆受贿。广州市黄埔区中医院原院长贾某因受贿逾百万,近日被黄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广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昨日披露案情并分析称,“贪欲已蒙蔽了他的双眼,他的眼里似乎只剩下钱。”
曾经痛恨红包其后贪欲渐生
据了解,1960年出生的贾某从第一军医大学毕业后就立志做一名医术高明、清正廉明的人,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他对请客送礼、送红包等现象十分痛恨。在工作岗位上,他兢兢业业、潜心钻研,救治了不少病人,在当地传为佳话,是群众心目中的好大夫。来黄埔中医院担任副院长后,贾某也勤于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凭着良好的工作业绩,贾某很快就被提拔为“一把手”。
随着权力的扩大,贾某开始沉浸在“功劳簿”上,居功自傲,逐渐对腐败现象产生“认同感”,频繁会见医疗设备供应商,谈下一个个项目,收取一笔笔回扣。2013年至2014年间,贾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的过程中,为设备供应商卢某钊、李某龙、张某桃等人获得供货合同提供帮助,并分多次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好处费”共计现金106.3万元。
用大量时间和供应商谈生意
检方称,在贾某被抓时,他的公文包只有4样东西,各酒楼的牙签、订房卡片、设备商的名片和医院的设备采购计划表。案发前,贾某下班后把大量时间用在和各类供应商“谈生意”,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回扣,把病人的健康和自己从医的初心置诸脑后,甚至没有核实销售医疗设备供应商身份信息的真假就签下合同。“贪欲已蒙蔽了他的双眼,他的眼里似乎只剩下钱”。
因贾某有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黄埔区法院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1万元。
检方析案
公开招标变“私人订制”
检方表示,医疗设备的专业性导致其采购标准和采购过程的特殊性。实践中,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主要采取代理销售制,产品的采购、定价环节存在着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一些不法供应商就是利用这一市场特性,通过请客送礼、承诺高额回扣等方式,向“一把手”贾某等人抛出“敲门砖”,要求院方按照其提供的技术参数提前设置采购标准,为其代理的医疗设备开辟“私人订制”通道,获取采购预算价格后顺利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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