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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民告公安局 局长出庭应诉

因不服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新会区市民钟某将交管局和复议机关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近日,江门市江海区法院在新会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市公安局局长蓝华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江门首例公安局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案件的焦点集中在涉案的处罚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原告要求返还罚款及利息是否获得支持。法庭详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并当庭对被告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审查。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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