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就胡学凡涉嫌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踏入仕途36年之后,60岁的胡学凡却面临司法审判。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就胡学凡涉嫌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被抓前,胡学凡系安徽省旅游局局长。
安庆市检察院指控,胡学凡利用其担任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市委副书记、黄山市委纪委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新华网此前披露,胡学凡被指控的受贿数次达100多次。
起诉书还认定,胡学凡系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的财物,包括现金、购物卡、首饰等,共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信源获悉,胡学凡的多笔受贿案中均有其家人的身影浮现。
比如,调查显示,胡学凡自1997年至2014年期间,曾多次接受安徽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旅游项目发展、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等事项提供帮助。其中,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共计收受该公司法人26.7万元,索取人民币205万元。
类似的情况在检方认定的受贿事实中并不鲜见。其中,不仅有胡学凡之子,还有其妻、儿媳的身影。
值得一提的是,胡学凡被检方认定的犯罪事项中,还存在数次接受同一单位或同一人财物的情形。
比如,胡学凡为安徽某公司在旅游地产项目建设、投资收购等事项提供帮助。1993年至2013年间,他本人或通过妻子、儿子先后17次收受对方财物,折合人民币158万余元。
现年60周岁的胡学凡是安徽绩溪人,其仕途生涯却常年围绕黄山。
1979年,原本在安徽省屯溪阳湖五七中学担任数理化教研组组长的胡学凡,调至屯溪市教育局任物理教研员、局团委书记。其从政之路随之开启。
1983年至1993年间,胡学凡先后担任惠州地区团委副书记、黄山市团委书记。此后,他又历任黄山市旅游局局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黄山市委副书记。
2009年6月,胡学凡调任安徽省旅游局局长(正厅级)。近5年后的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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