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央视曝光的780万元“私了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涉嫌职务犯罪?除了深圳市公安局本身的调查外,第三方机构是否会介入调查?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微博称,事发后,该院第一时间已关注到该信息,现已将相关情况收集、整理,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进、研判,有进展该院会及时发布消息。
根据央视报道及部分材料显示,1999年河北清发羊绒厂厂长杨刘保,在港商谢金来推荐下在深圳开设账户。随后谢金来将货款780多万元打入该账户,但这笔钱后被谢金来伙同他人取走。2003年9月,杨刘保向深圳警方报案,2004年5月以合同诈骗立案。2012年初警方通缉谢金来,并于2012年3月9日将其抓获。但杨刘保说,此后有警察主持“私了”,由谢金来赔钱,老杨撤案,通缉令于2012年3月21日被撤销。“私了”之后,谢金来拒绝赔钱,而案子警方也以撤案为由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类似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由检察机关予以立案侦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则回应舆论关切称,该院第一时间已关注到该信息,现已将相关情况收集、整理,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进、研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回应表明,该院是否立案调查,尚需要根据业务部门的研判来定。
有法律界人士称,公安机关调查该案的过程确实存在多重蹊跷之处。这一案件在2004年5月就立案,为何直到2012年才启动通缉程序?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发现该案系经济纠纷,警方可以依据程序撤销该案,为何还要打电话通知老杨“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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