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宁夏作家、书法家王永春在其博客公开发表《惊爆:文学奖黑幕》的文章,内容直指由宁夏文联《朔方》编辑部主办的首届《朔方》文学奖。
王永春文章质疑,文学奖主办方对评奖的说法前后不一,评委对他说,某人没有得奖,但该人却于去年上台领奖,且宁夏文联的几位人员对当时评奖的方式说法自相矛盾。6月1日,王永春接到了宁夏文联、《朔方》编辑部的律师函,建议他删除网上的言论。
昨天,在博客公开发表《惊爆:文学奖黑幕》的作家王永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我肯定不删除网上的言论,我有足够的证据!他们不应该起诉我诽谤,他们的做法和态度不对。”
而被质疑的《朔方》文学奖主办方宁夏文联如何回应?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宁夏文联主席郑歌平他称在开会不方便回复。宁夏文联分管《朔方》编辑部的副主席苏保伟主动与记者联系。他说,此事已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王永春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他们给他解释不清楚,只有法庭上见了。
发现自己的作品
被冠以别人的名字
王永春告诉记者,《朔方》文学奖可以说是宁夏最大的文学奖。该文学奖已于去年颁奖,为何最近会被拿来说事?原来王永春在上个月看到了朔方的公众平台上的《茅奖鲁奖评委彭学明点评首届<朔方>文学奖》一文,发现了自己的文章被“张冠李戴”,此文里有一段话,“文学新人奖里,看似新人,却出手不凡。许艺的《看戏》,孩子眼里的一场村戏,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孩子善良透明的心”。
王永春说,彭提到的《看戏》(发表于《朔方》2012年5.6期合刊),不是所谓的获奖者许艺的作品,“是我王永春的作品。”5月22日,宁夏文联文学朔方公众平台的管理者对他进行了解释,称彭学明根本没有参与评奖。而彭学明在5月23日给王永春的回复是,不但参与了评奖,而且给《看戏》投了票,与文学朔方公众平台所讲的“彭学明根本就没有参与评奖”自相矛盾。不仅如此,王永春还发现一个疑点是彭学明给他的留言中说:“在没有获奖的作品里,我不仅点评了您的《看戏》,也点评了马金莲的《柳叶哨》。”事实上,马金莲却在颁奖典礼上领了奖。
6月1日,王永春收到了宁夏文联授权委托的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律师函中解释了此前文章作者署名是属于笔误的情况,也提到评奖活动公平公正,并无弄虚作假,他们认为王永春博客中的文章全属个人揣测和虚构,严重侵犯名誉权,建议王永春在接到本函5日内及时删除该文章,并承诺不再有这类不当言行,还要在网上向名誉被损害主体赔礼道歉,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方:给我们造成了影响,
要起诉他
昨日宁夏文联分管《朔方》编辑部的副主席苏保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此事已由编辑部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
苏保伟表示,他们多次和王永春联系过,也把基本评奖情况讲了,也委托律师和他谈过,但王永春还是不满意,几次沟通都不行,文联方面觉得他侵权了,就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苏保伟说,文学奖肯定是很正规的。一共有七个评委,七个评委投票,但王永春2票落选,全部是邮件投票,这些都是有据可查,并且评委也可以作证。“王永春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去年评奖,评完后都没事,不知道哪里看到无端的怀疑和揣测,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来解决。律师函上面讲得清楚。必须给我们文联道歉,因为是无中生有,你说我们有黑幕,我们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不公开道歉,我们就要起诉他,给我们造成了影响,所以就法庭上见,法官如果认为我们有问题,我们就处理。”
谈到王永春在文章中的质疑,苏保伟说,这个奖一共评了十几个,王永春和许艺都是参加的新人奖,评委彭学明一开始,因为笔误把《看戏》写成是许艺的作品了,彭确实是投的王永春。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刘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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