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号所属公司法人代表致歉
新华网湖北监利6月5日电 (记者黄艳、沈翀)5日晚7时多,“东方之星”所属公司法人、总经理姜曌接受媒体采访时,向船上所有遇难者及其家属鞠躬致歉。他表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将全力配合做好失踪人员家属、相关部门的查询和调查工作。
姜曌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东方之星”游轮于1994年2月在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修造船厂建造完工,并于1997年4月30日进行改建。这艘船总长76.50米,船长66米,船宽11米,最大船宽12.4,型深3.1米,总吨位2200,净吨位1320,它的船舶识别号为CN19939354908,船检登记号为1994B4000098。
2014年年底,公司结合这艘轮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周期及实际情况,进行了年度修理,2015年3月24日取得了有效期至2016年4月25日的年度检验合格证书。
这艘船强制报废时间为2024年2月,核定载客人数534人,船员人数为50人,核定经营航线为重庆至南京省级普通客船运输。
姜曌还介绍说,船舶核定最低配员证书24人,实际配备船员47人,但由于中途一名船员请假离船,船上实际船员为46人,相关船员持有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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