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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 行政案立案猛增221%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一个月以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渠道畅通,共登记立案1132714件,同比(874041件)增长29%。

从立案数看,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广东、四川等地区均超过4万件。从案件类型看,全国法院系统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登记立案29924件,同比(9326件)增长221%。

据介绍,全国法院即时处理群众诉求,当场平均登记立案率为90%,上海法院最为突出,达到97%。为应对改革后的立案压力,各地采取增设立案窗口、增派立案人员等方式,确保提供全面、周到、便利的诉讼服务。

从统计情况看,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高院,5月登记立案增幅超过3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南、广西等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

最高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这些地区审判力量相对薄弱,在原来实行审查制时,对案件入口进行了相应调控。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全面推行,取消了立案过滤功能,案件受理随之增加,“案多人少”、“供给不足”的矛盾,必然会更加突出。

“几类案件收案的大幅增长特别是行政案件,固然与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密切关联,但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而言,如何应对是个巨大挑战。”业内人士分析,立案登记后,诉前过滤功能减弱,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增多,会有大量案件在登记立案后因不符合收案条件被裁定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这些裁定还会形成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直至申诉信访。“尤其是行政诉讼案件,一个行为可能会产生多个诉讼,同样会产生多个涉诉信访案件。”

最高法院表示,全国法院将继续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贯彻落实,全面畅通当事人诉权行使渠道,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从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的第一个环节就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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