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将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级的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的违反党纪的案件。而机关的纪委主要负责查处本部门科级及以下的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纪委副书记杨逸铮昨天做客纪委官网访谈时透露,北京市现有的市级党政机关一共137家,市纪委日前向市委等派驻纪检组后,只剩38家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本市将力争两年内全部覆盖。
市级党政机关还有38家没派驻纪检组
5月20日,北京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北京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决定率先在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等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市纪委派驻机构。杨逸铮表示,7家派驻机构的组长、组成人员、办公地点目前都在紧张准备之中。
杨逸铮介绍,目前,北京市现有的市级党政机关一共137家。此次市纪委向市委派驻纪检组后,在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4家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这3家市级国家机关设置派驻机构,7家派驻机构中,2家实行一对一单独派驻、5家实行归口派驻,归口派驻意味着一个纪检组要监督所驻机构全系统多个单位,比如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负责归口监督市委办公厅、市委研究室等,杨逸铮介绍,这其中新覆盖的部门和单位就有35家。这样一来,只剩38家没有纳入监督范围。本市将争取在两年内实现全市的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派驻纪检组有权查阅领导报告个人事项
杨逸铮介绍,派驻机构由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依据党章规定,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关于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实施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的6项工作职责和8项监督权限。主要权力包括,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权力;查阅或复制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的权力;查阅和调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的权力;函询、诫勉谈话的权力;调查违反党纪案件的权力;提出廉政评价意见的权力;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的权力等等。行使这些职能和权限的目的,就是把纪律挺在纪委工作的最前沿。
杨逸铮指出,过去有的派驻机构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对一起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纪检组成了管机关、管人事、管后勤等行政工作的内部机构,干部还乐此不疲。这次市委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或班子成员,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纪检组管局处级干部 单位纪委管科级干部
新设的纪检派驻机构与所在单位原有的纪委如何分工协作,杨逸铮透露,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的教育、制度、监督这些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而派驻机构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级的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的违反党纪的案件。机关的纪委主要负责查处本部门科级及以下的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市级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要进行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的检查。
杨逸铮透露,5月20日的市委常委会上,还通过了“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包括市级部门、市属国企、市属高校的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以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副组长。相比于中央的“三个提名”,北京把高校的纪委负责人提名也囊括进来。他们的提名考察办法,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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