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受害者以老年人居多
本报讯(记者 刘旭)随着百姓投资热情的逐年高涨,非法集资活动也是花样翻新。昨天,朝阳区多家银行联合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活动。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朝阳区打非协调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14年本市非法集资受害人数达21000人,新发案件达89件,涉案金额高达172.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57倍。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许诺高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项目有可能是“投资陷阱”。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典型的类型有借项目进行非法集资和投资理财两大类,比如借种植、项目开发、生态环保、原始股、投资名义,还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购买原始股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朝阳区打非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表示。
区打非办工作人员还介绍,近年本市非法集资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人均涉案金额明显增加。2013年北京发案25起、受害人数3158人、涉案金额3亿元,而2014年已增长到89起、21000人、17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56倍、5.65倍和56.9倍。“不法分子通常在北京注册企业,在全国实施非法集资活动。2014年下半年查处的朝阳区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达58亿元,是北京地区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据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P2P网贷类、投资理财类案件呈爆发态势,而且只有10%的受害人能挽回损失。就全市发案区域来看,朝阳区占到案件数量的六成多,属于高发区。
“我们通过宣传希望市民对非法招募投资人的诸多形式有所了解,比如打电话、发短信、发传单、开项目发布会、外出培训考察等。凡是遇到许诺投资收益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建议市民需慎重投资,它有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千万不要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那种吹出来的神话。”该负责人解释说。
此外,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今年4月底全市正式启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11个案件高发行业成为本轮整治的重点。包括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电子商务、网络借贷、担保、小额贷款、保险代理、第三方支付、要素市场、外汇期货交易等。 摄影 本报记者 魏彤
6种非法集资的“江湖骗术”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的神话
2.编造虚假项目,通过合法注册公司,订立“陷阱合同”
3.虚假宣传造势,租赁豪华写字楼,完备营税证照骗取信任
4.混淆投资概念,利用电子黄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欺骗投资者
5.利用网络诈骗,一旦被查,立即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6.利用亲情诱骗,诱惑亲友参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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