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裘萍 通讯员穗府信 到2016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主选择广州市内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申请、领取办理结果,特别是工商登记、房产登记、户籍管理、车辆管理、机构代码、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将率先实现“全市联网通办”。而且,公众办事由“一事跑多窗”转变到“一窗办多事”。广州市近日出台《广州市推进行政审批“条块结合、四级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一窗办多事”
根据《方案》,改革后,市、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布局将进行重大调整,政务服务中心内的部门窗口将会被撤销,由政府统一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集成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府直接派出,不受部门约束。
公众到政务服务中心后,只需在综合受理窗口递交材料即可,由“一事跑多窗”变成“一窗办多事”,可免除公众在多个办事窗口来回奔波之苦,大大节约办事时间。
同时,政务服务中心还设有“综合出件窗口”、“业务咨询窗口”。办理结束后,公众可以在“综合出件窗口”直接领取审批结果材料;遇到疑问时可以到“业务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房产登记公积金等将率先全市通办
广州市政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改革还将推进跨地域服务,推行“全市联网通办”。届时,公众可以自主选择任何一个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领取办理结果。有条件的区将率先实行跨街(镇)办理,在此基础上推动跨区办理,实现“全市联网通办”。其中,工商注册登记、房产登记、户籍管理、车辆管理、机构代码、住房公积金等业务将率先实现“全市联网通办”。
此轮改革还要求突破服务时间限制,在区、街(镇)、社区(村)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大型住宅小区、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安装电子政务自助服务终端系统。该系统将实现“一机多能”,一方面与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公众可以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另一方面与其他便民服务业务系统相连接,可以办理机动车年票缴纳和查询等多项业务。
面向公民审批事项原则下放镇街
此次改革,诸多事项将下放办理。原则上面向公民个人的事项将下放到街(镇)办理,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项以区为主办理。社会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业务)、市民卡、公积金、房管、车管、户籍和出入境等面向公民的事项以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业务将逐步实现在街(镇)办理。
整体推进时间
●2015年年底前:将完成市一级政务服务中心和荔湾、黄埔、海珠、天河、南沙等5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改革。
●2016年年底前:将完成其余区及街(镇)一级政务服务中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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