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英生的话说,1996年12月2日是他“噩梦”的开始,从那天起,他从天堂跌入了地狱的最底层。当天上午,他的妻子韩某在家中被害。
妻子被害几天后,于英生被蚌埠警方作为重要嫌疑人刑拘;又过10天,警方宣布案件告破,于英生作为凶手被正式逮捕。此后,等待他的是漫长的六年六审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17年冤狱之苦。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迎来重生。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于英生无罪,于英生当庭获释。2015年5月15日,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被芜湖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在武钦元被一审宣判前,于英生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记者:被公安部门带走后,你经历了什么?
于英生:1996年12月10日夜里10点半左右,他们把我带到市刑警支队进行讯问,连续7天7夜不让休息,就这样我都没承认杀人。后来我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经历了下雪天洗冷水澡等一系列虐待。一下子感觉从天堂到了地狱,而且还是最深的一层地狱。
记者:从案发到最终被判无期,经历了六年时间,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于英生:1998年2月,看守所所长告诉我,因为证据不足,我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但后来办我案子的蚌埠市公局局长调任检察院检察长,很快就对我的案子提起了公诉。事实上,案发现场提取的精液样本经过鉴定不是我的,律师多次向法院提交这份材料,始终不被采纳,还有现场提取到的陌生人指纹也一直没被当作证据。2001年,我被判了无期。
记者:承受了如此的冤屈,你是否曾经想过放弃?
于英生:刚开始时特别绝望,在看守所被折磨了近6年时间,生不如死,也想过放弃。但我经常梦到妻儿,如果放弃了,儿子将一辈子背负父亲是杀人犯的恶名,妻子的在天之灵也永远不得安息,而且我身后的疑问和非议将永远无法消弭。我知道自己是无罪之身,不论多少年我都是要申冤的。活着就是一种希望,一旦人不在了,这个冤案将永远成为冤案。
记者:17年漫长的牢狱生活是如何度过的?
于英生:我在狱中每天坚持锻炼一个多小时,特别绝望的情况下就默念家人的名字,给自己心理暗示。后来,我在里面订阅了大量书籍,坚持学习法律,还背诵了十几万字的法律文本。2005年,我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我与法的故事征文”,获得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后来,又报名全国自学考试,学习法律本科课程,获得了毕业证。学习法律给了我翻案的信心,越学法心里越豁亮,斗志就越顽强,回看自己的案件,更觉得荒谬,仅凭口供就定罪,现场很多疑点无法排除。
记者:冤案对家人有怎样的影响?
于英生:案发时,儿子刚上小学二年级,案发后孩子一直跟着岳父岳母生活。原来我们两家关系很好,但事发后,这十几年来,两家老人从来不讲话。这么多年,孩子一直误以为父亲杀死了母亲,所以不爱说话。我有时会做一些小玩具,托别人带出去,但这些玩具从来没有机会送到儿子手上。直到武钦元被抓以后,我们一家人才算真正团圆。
记者:是什么信念支撑着你在绝望中坚持走下去?
于英生:是内心的坚定,我始终坚信司法最后能给我一个平反的机会。司法进步有个过程,冤狱的梳理和证明也有个过程,所以我没有放弃。后来监区的指导员告诉我,可以进行申诉,在牢房里我就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指导员帮我把信递出去,到现在我心里都很感激他。
记者:被改判后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于英生:是亲情的修复。17年来,我抚育儿子的机会被剥夺了,孩子因为这事受到很大牵连,没能安心学习,我想要弥补。其次是要修复跟我岳母的感情,我父母和岳父都去世了,现在她是我唯一的长辈。
记者:现在法院改判已经快两年,真凶也已经落网,冤案的追责是否有了结果?
于英生:目前还没有消息。我认为,对于冤案的成因,我有知情权。我不是一个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复仇主义者,但这样的冤案不仅是对我个人的伤害,更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伤害的是我们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对司法的敬畏。我要的不是对哪个人的报复,而是一个交代。敢于认错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记者:目前生活状况如何?
于英生:毕竟与外面的社会脱节了17年,我现在正在积极适应新的生活节奏。2013年出狱后,我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一是恢复了公务员身份,二是落实了正科级待遇。现在就想在单位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对于未来的生活有什么规划?
于英生:短期规划是尽快融入社会。无罪获释后,我在蚌埠买了个小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平时我喜欢骑自行车,打算以后常外出骑行,锻炼身体的同时,也让自己多接触些人,长点见识。至于长期规划,我想把人生的这段历史做个小结,把我在监狱里记的日记整理成书,还有就是希望儿子能尽快组建家庭,找到自己的幸福。
采访结束时,于英生平静地说:“曾经耽误的17年时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只能接受现实。未来,只有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才能对得起重获的‘新生’。”
于英生:是谁制造了我的冤案?
2015年5月15日轰动一时的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再获进展,历时4个多月的审理,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钦元强奸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中国网事”记者 刘美子 汤阳 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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