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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鸟巢隧道飙车案:两被告对犯罪事实无异议

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1日)上午九点,备受关注的北京鸟巢隧道飙车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司机被控涉嫌危险驾驶罪。庭审进展如何?两名被告人是否认可危险驾驶罪的指控?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目前,法庭正在进行法庭辩论。北京朝阳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问天,绰号大天,和1995年出生的于沐椿,于2015年4月21日21时许,分别驾驶兰博基尼和法拉利 小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内女乘客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问天、于沐椿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刚刚结束的的庭审调查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向法庭出示了六组证据,其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的监控视频录像,以及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包括徐某的伤情救治的费用以及对道路交通设施造成的破坏损失,以及被告人支付赔偿的情况。还出示了被告人到案经过的证据,以及两人的供述。

庭审中,两被告人均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分别讯问被告人唐问天和于沐春,唐问天供述,当时他驾驶的兰博基尼车速在160迈左右,他和车上的女乘客徐某都没有系安全带。而于沐春供述,当时他与唐问天相约“赛一赛”的时候,他知道唐问天的车上有乘客。事故发生后,唐问天和于沐春商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两人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庭审调查阶段,法庭向控辩双方出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证明,就被害人徐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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