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
内蒙古公安厅微信公号“平安内蒙古”4月1日发布消息,3月24日至25日,内蒙古公安厅先后紧急召开2015年第七次厅党委(扩大)会议和公安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传达了公安部领导关于“3·20”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3·20”案件具体情况,对厅机关各部门、全体民警及离退休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明主持会议。
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马明副主席向与会同志简要介绍了“3·20”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传达了郭声琨部长、刘金国副部长、黄明副部长、李伟副部长等公安部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的指示精神 ,并强调指出,公安部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对内蒙古公安机关既有肯定和信任,也有期望和要求,厅机关全体同志要严格落实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3·20”案件侦查及后续工作。
马明副主席对厅机关全体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赵黎平作为“3·20”案件犯罪嫌疑人,背弃了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厅机关全体人员要与党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党委和厅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场鲜明,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支持配合案件侦办工作。
二要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身边人。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和影响案件侦查工作,不得对外透露有关“3·20”案件的信息。
三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厅党委部署的工作要按计划实施,尤其是“四项建设”、公安改革及法治内蒙古建设等重点工作不能受“3·20”案件的影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重点加强枪支弹药、车辆、护照、办公用房、协会兼职等监管,厅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内部不出问题。
在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上,马明副主席在通报“3·20”案件有关情况后指出,“3·20”案件是赵黎平蓄谋已久、精心策划实施的 ,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颠覆性的破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希望老干部们在思想认识上与厅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 与会老干部纷纷表态,坚决拥护党中央、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公安厅的决定,希望对案件严查严办、绝不姑息。一致认为赵黎平是公安系统的败类, 给内蒙古公安造成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继公安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之后,3月26日,厅政治部组织召开了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征求老干部对公安工作意见的同时,厅政治部副主任徐晓波向与会同志简要介绍了“3·20”案件侦破进展情况,并强调,老干部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厅党委保持一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高检网3月26日消息,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3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新华社3月22日凌晨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另据法制晚报消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等部门获得消息,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一位“与自己关系较为紧密的一位女性。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入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1969.04-1971.12 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 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 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
1983.11-1984.12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公安处秘书科长
1984.12-1990.08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其间:2002.07—2002.08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厅局长研修班学习)
2005.03-2007.0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3.02-2005.07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02-2007.1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1.12.30 增补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02—2012.07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2.07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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