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间渠道也是可行的。比如,由华人企业家或收藏家与“肉身坐佛”所有人接触,鼓励对方捐赠,并给予一定补偿。
近日,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一尊千年“肉身坐佛”像引起广泛关注。3月22日,福建省文物部门初步确认,“肉身坐佛”应是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然而,就在记者现场探访后不久,荷兰突然单方面撤展并运走了这尊佛像。如何追索回这件千年佛像,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际上有关追索失窃或走私文物的公约主要是两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由于荷兰方面的原因,两个国际公约看似都不能适用于“肉身坐佛”像,但两个公约都规定,追讨文物时,要给予善意取得被追讨文物的所有人一定的补偿。
出借这尊佛像的荷兰德伦特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专家认为,如果中国福建村民拿出法律认可的证据,依照“人类遗骨遗骸应归还原属国”的原则,中方有望追回佛像。不过,民事官司打起来费钱又耗时,最好由政府出面,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我认为,除了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间渠道也是可行的。比如,由华人企业家或收藏家与“肉身坐佛”所有人接触,鼓励对方捐赠,并给予一定补偿,或民间直接购回,再捐赠原供奉地。这种方式既节省时间,又可达成各方的和解与满意。这种做法已有先例,比如,2013年底,中国民营企业家黄怒波与收藏圆明园石柱的挪威卑尔根KODE博物馆达成一项协议:黄怒波向这家博物馆捐资160万美元,该博物馆于2014年秋将这些石柱归还中国。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回购”。又如,2009年巴黎佳士得拍卖兔首和鼠首两件圆明园丢失的兽首时,中国国家文物局和国内民众一致要求撤拍,虽然佳士得当时为履约没有撤拍,在经历众多风波后兽首流拍。最终,这两个兽首被皮诺家族从原拥有人手里买下,2013年,皮诺家族将其无偿捐赠中国政府。
社会各界期待“肉身坐佛”回归,是由于中国历史上有大量文物流失海外,近三十年来国内偷盗文物、盗挖墓葬再走私出境现象猖獗,我国有权利也有义务追回这些文物。而在追索文物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大力打击文物走私,防止更多文物被走私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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