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要是有后悔药,杭州桐庐的周老板一定想来一颗,本想利用淘宝司法拍卖赚一笔,没想到却白白赔了100万元。
去年,周老板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看中一处房产,是位于桐庐时代广场的一处3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有1800多平方米,评估价1326万元。而且房产已经拍卖过两次,均流拍,按规定可启动以物抵债程序。这就意味着可以低价卖进这处房产。
周老板找到房产的权利人王某提出购买意向。一 协商,双方最终签了一份《协议》,约定:王某向法院申请进行第三次网上司法拍卖。如果没有第三方竞拍,周老板就以928万元价格购入该房产;如果有第三方 竞拍成功,且成交价格高于928万元,超出部分价款归周老板所有。如果周老板违约,要支付50万元违约金。
接下来,在第三次司法网拍中,周老板也参加了竞拍,交了100万元保证金。结果他以930万元的价格最终竞得该房产。
竞拍结束后,周老板就后悔了,也没有在拍卖指定期限内交纳剩余的830万元款项。
今年年初,该房产最终通过司法变卖程序,以850万元的价格被第三方买走。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规定,竞价者竞得房产后逾期不交剩余款项,房产重新拍卖后低于之前的竞得的价格,之前的竞价者就得补上差价。
因此,本次拍卖中的房产变卖价格850万元,低于之前930万元的拍卖成交价,这之间80万元的差价就应由周老板来承担。
这还不算,房产权利人王某拿着与周老板签的《协议》上法院起诉,状告周老板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
最近,经桐庐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老板参加拍卖的100万元保证金中,80万元用来补足差价,剩余的20万元付给王某作为赔偿。
法庭上,周老板一边签调解协议一边大呼后悔:“我真傻,脑袋一热贪小利,赔了夫人又折兵,就这么白白损失了100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司法拍卖与传统拍卖相比,具有拍卖效率高、有效遏制串标、实现标的物利益最大化等优势。动动鼠标,就可以浏览到众多房产车辆,有些拍品的价格很诱人。竞价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三思而行,理性参与。
如果抱着侥幸心理,意欲低价购得拍品,再转手牟利,想赚取高额差价,风险很大。极有可能发生类似周老板的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竞买须知》第11条规 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 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 执行。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