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因地产公司野蛮施工,有着百余年历史的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颜料坊49号宅院遭毁,被毁部分为清代南京市老城南传统民居代表性建筑,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无独有偶,去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州韩桥煤矿旧址7处文物建筑也曾遭故意损毁,被国家文物局通报。面对这些令人心痛的文保案例,人们不禁要问:被法律保护的珍贵文物,何时不再成为人人想吃的“唐僧肉”?
毋庸讳言,地产公司敢于明知故犯,直接动因就是经济利益。因为依据现行法律,可预见的后果,大不了罚款50万元,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另说,违法成本远远小于违法收益,一旦成功,则得利巨大。殊不知,随着民众文保意识的提高和文保执法工作的加强,他们的“小算盘”常常难以得逞。这两起案例,都是被及时发现而得到制止的。
遏制文物违法冲动,首要的就是织密法网,严厉打击,使其不敢“吃”、不能“吃”。检视文物违法案件的多发现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文物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够严密严厉,迫切需要修订完善。只有让文护法律不再是有气无力、打了也不怎么疼的“棉花棒”,才能真正成为保护文物的“杀手锏”,让违法动机止于良法利器之前,一改“对文保下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认知。比如,行政处罚数额的设定如何更科学?违法后果的追究如何更清晰、更严厉?还有百年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等其它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同时,要严肃查处各种文物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利剑高悬,让胆敢以身试法的人为之付出足够痛的代价。
另一方面,从长远看,要使文保“唐僧肉”不被吃,还要在“不想吃”上下功夫。现在南京老城南原生态的东西原本就不多,根据规划需要,有的还不得不依据典籍资料去复建新建一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再犯舍本求末、置现有文物价值不顾而去另建老古董的错误,要尽可能保护现有文物,发挥其应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这方面,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宣传工作入耳入心,使文物保护的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深入人心;文保工作部门作风深入,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做好超前防范和即时监督,确保文保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即被发现纠正;如何提升文物所在地的领导干部文保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结合实际科学规划、保护文物的水平,同样十分重要……只有当全社会对文保实施了全方位、高效有力的保护,才能保证文保这块“唐僧肉”很难被吃到嘴。 布 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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