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5年3月24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交通肇事、包庇、窝藏犯罪一案。王华等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3月28日,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王华案发前曾担任过漯河市政协常委、漯河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等职。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等为骨干,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河南省漯河市实施了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19名被告人所涉及的11项罪名、31起违法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被告人王华在庭前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在法庭调查中启动了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参与该案侦查的6名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庭宣誓后,接受了被告人及控辩双方询问,以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在法庭辩论中,法庭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王华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地辩论。王华等19名被告人当庭进行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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