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白
这几天,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一尊由荷兰私人收藏家1996年通过“合法途径”购得的千年佛像,引起了我国公众的强烈关注。众所周知,关注的焦点不在于佛像内是否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而在于佛像极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宝像。3月22日,福建省文物局发布最新消息说,他们组织专家通过走访村民群众、收集相关遗物、查阅历史资料,分析比对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特别是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遗物与记载,初步确认“那一座”正是我们的“这一座”。
一旦证据确凿,相信“肉身坐佛”的回归就只是时间问题,虽然从目前来看,这条道路不会平坦,诸如中国和荷兰没有关于文物返还的双边协定;根据“条约不溯及既往”原则,荷兰2009年加入的文物返还公约无法溯及1996年入境的文物等等,都会构成掣肘,但我们仍然坚信前途是光明的。正如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人类学家西科希所说:“如果真是中国被盗文物,我希望肉身坐佛能回到其原来的地方,而不是呆在一个私人收藏者的地下室里。”现在,从防患于未然的层面出发,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原本属于我们的这尊“肉身坐佛”,摇身一变成了“人家的”?“肉身坐佛”的遭遇为农村文物保护敲响了怎样的警钟?这两个明摆着的问题必须思考明白,不仅仅是为了杜绝此类事件重演,重要的是把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还要再传承下去。
“肉身坐佛”是被盗走的,当年的报案记录已经找到,那还是1995年底的事。被盗之前“章公六全祖师”宝像处于怎样一种保护状态,从现有文字中无法一窥究竟,但如果我们常下去接地气就会发现,在农村不少地方,文物意识还是相当缺乏的,遑论文物的保护意识。比如说那些富有建筑特色且历史悠久的民居,村民们因为生长于斯,司空见惯,可能就不会意识到是文物。以徽派建筑为例,早几年就有休宁县清朝嘉庆年间的民居“荫馀堂”被整体搬去美国的消息,有石台县200多年历史的徽派建筑打算整体搬迁瑞典的消息,有影星成龙将他早年“收藏”的6座徽派古建筑捐给新加坡一所大学的消息。“荫馀堂”整体搬走是作为美谈的;石台那个,当地称其不属于当地文物保护单位,言下之意反正也没什么用处;成龙一下子买走那么多,显见卖的一方也没有当回事。诸如此类,都是缺乏文物意识的典型表现。
有了缺乏文物意识这个前提,保护意识就有奢谈的意味了。因此在不少地方,一些历史古建筑、文物由于种种原因而遭废弃,无人看管,或者只是上一把锁了事。防范力量薄弱,就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就在本月中旬,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分局打掉了两个盗窃古民居文物犯罪团伙,破获了8宗盗窃案。犯罪分子瞄准的,就是百年客家围龙屋内窗雕、屏风等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此外,在湖南江永、安徽金寨、湖北广水,发生专门偷盗农户家门口放置的石墩、石鼓的案件,都曾有过公开报道。不久前我在本省的一个古村落参观,非常喜欢那几座祠堂的人工彩绘大门的门神,但不免为之捏一把汗,因为它们完全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即便不提防犯罪分子的觊觎,也要虑及日晒雨淋的摧残才是。
农村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样是先辈智慧的结晶,同样是一条不可割断也不该割断的历史文脉。所以,有必要对农村文物来一次全面普查,有必要在农村普及文物知识,告诉人们不可以把文物狭义地理解成值钱的古董,单纯地和经济价值挂钩。而应当让他们知道,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如果不好好保护,既愧对先人更愧对后人,必须以应有的敬畏与尊重对待之。并且,这些也是“乡愁”的重要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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