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小产权房被拆,业主200万押金难索事发南雄市雄州街道,40余村民牵涉其中。若购房者与投资方协商无果,唯有诉诸法律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刘龙飞)12月3日,在广东南雄市雄州街道一间破旧的出租屋里,看着泛黄的《购房协议书》,南雄市主田镇溪洞村村民张化春后悔不已。
2011年7月,经过多方比较后,张化春在南雄市郊区预订了一套面积为108平方米的房屋,并向老板交付了7万元押金。张化春没想到的是,4个月之后,这栋位于雄州街道郊区村第五村民小组的违章建筑,刚建到4楼被就被当地城管强行拆除。随后,投资建房的老板也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我只想把押金要回来。"张化春告诉记者,房子被拆后,他与其他40多户已交购房押金的村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却迟迟得不到答复。
小产权房很普遍
事实上,张化春等购买的违章建筑,正是南雄市近年来日益泛滥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这几年,南雄市的小产权房越来越多。"12月3日,在南雄市经营了5年房产中介公司的黄老板告诉记者,从2009年左右开始,南雄市城郊开始大量出现小产权房。黄老板介绍,这些小产权房,大部分由当地村民或村干部出资、以自建住房为名建设,然后对外销售。
张化春购买的小产权房,投资者和销售者都是第五村民小组时任小组长何雄辉。何雄辉向上级部门申请建房的理由是"村里人口增长,村民居住条件差,要为村民建设新农村居住点".第五村民小组一位知情的村民向记者透露,村民用地和住房紧张的情况属实,但近几年村里新建的十几栋5到7层的楼房,"几乎全都卖给了外村人". 2013年3月,时任南雄市委书记许志新曾公开表示,在南雄,农民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小产权房出售的现象很普遍,"甚至在近一段时间,从高速公路到县城短短的2公里,一下子就冒出了几十套。
高利润催生违建
只凭一张村、镇签字盖章的《报告》,老板就动工建房,这是典型的违法建设。"12月4日,南雄市城管局执法大队教导员张爱华告诉记者,2011年12月,在多次要求何雄辉停止建设无效后,南雄市城管局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随后,由于涉嫌非法交易、破坏农地等犯罪行为,何雄辉被当地检察机关起诉,并获刑两年。
事实上,从国家到地方,相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禁建、禁售小产权房。但较大的利润空间,以及当地群众的购房需求,让小产权房泛滥的势头愈演愈烈。
"建这种房子的利润空间很大。"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小产权房的成本主要包括购地款、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由于不用缴纳大量的税费,以及没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小产权房建筑成本很低,其售价也远远低于商品房的价格。
离郊区村第五村民小组不到100米的商品房,现在售价将近4000元/平方米,但村里的这些小产权房,却不到1500元/平方米。"除了没有房产证,其它没什么区别。"多位村民如是表示。
"我知道这些房子没有证,但我是买来住的,影响不大。"来自偏远农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2年前,他花10万元在南雄市郊区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如果买商品房,肯定要多花不止一倍的钱。
彻底整改困难多
从表面上来看,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给村民、投资者、购买者都带来了利益,形成了多方"共赢"局面,但实际上却存在诸多隐患。
"恰恰相反。"南雄市城管局副局长王树华指出,小产权房造成的结果是多方"共输":首先,由于没有缴纳税费,造成了政府国有资产流失;其次,小产权房建设没有规划,建筑质量也得不到保证,群众住进去以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后,一旦投资者被抓获,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王树华告诉记者,从小产权出现至今,南雄市曾多次整治,但效果并不显著。小产权房整治涉及城管、建设、国土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面临衔接不畅、人力物力难以保障等问题。"那些正在建设的小产权房,接到停工通知后,还会找机会抢建;那些已经建好的,尤其是已经有人居住的,就更难拆除和整治。"对于村民购买郊区村第五村民小组小产权房的事情,王树华认为,村民想要拿回200万押金,还是要和投资者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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